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重回1977:从一把猎枪开始赶山娶老婆 > 第四十二章 捎一段(1/4)
    告别林安柔,从牛家镇小学离开后。

    陈旸走在路上,回忆起这几天,和林家两姐妹之间的关系变化。

    他能感受到。

    林安柔对他的印象已经大为改善,这是个好消息。

    当然。

    要让林安鱼对他改观,只能说……任重道远。

    陈旸决心先去卖掉野兔。

    来到供销社饭店,依然是那个扎着麻花辫,脸上有些雀斑的女服务员接待了他。

    或许是见陈旸眼熟了。

    这一次,女服务员直接让陈旸自己去后厨找叶师傅。

    和陈旸估计的一样。

    他这次抓到的野兔比较瘦小,满打满算也才三斤不到。

    叶师傅觉得这兔子太小,撇了撇嘴,但还是给了陈旸十五元钱。

    陈旸接过钱,小心翼翼揣入裤腰带的夹层,面满春风地出了供销社饭店。

    接下来。

    只要能将手里的灵猫香卖掉,就能凑够200元钱,实现他这一周的计划。

    灵猫香的用途很多,除了药用以外,还可以做成美容护肤品。

    不过这个年代。

    美容护肤还是个陌生词汇,并未成为女性消费的主力市场。

    所以,最好的销路途径,还得是药铺和诊所。

    但在镇上找了几个中医诊所,人家看到陈旸拿出了灵猫香,纷纷露出羡慕的表情,但也仅仅羡慕,却都不敢收。

    很简单。

    镇上的诊所,很难拿出一百块钱的巨额资金。

    陈旸手里的灵猫香,有价无市。

    这就很尴尬了。

    忙活了半天,总不能就这么空手而归吧?

    陈旸想到了上次卖银环蛇蛇胆的中医诊所,里面那位头发花白的老中医,出手十分阔绰,应该能买得起灵猫香。

    但那个中医诊所在省城。

    要去省城只能做公交中巴,而公交中巴一天就两趟,上午一趟,中午一趟。

    现在中午已经过去,公交中巴早就发车了。

    要想进城,只能等明天赶早了。

    陈旸没有办法,准备离开镇上的诊所,先回家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