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作为一个混蛋,我最喜欢乖乖女了 > 第144章 爱吃草莓(3/4)
地跳级,她也没有很多功夫放在写字上。

    字帖更是从来没买过。

    家里本来就没钱,哪还能这么浪费呢!

    到了高三的时候,老师提醒她书面可能会影响分数,才好好控制一段时间。

    但是总体上看,还没有江执写的好看。

    甄歆站在旁边看着蒲云像是画画一样在写字,心中生出敬佩。

    她完全没想到舅妈还有这个本事。

    在她心中写书法的都是一些老人,得有点仙风道骨的意思。

    舅妈大大咧咧的性格,书法居然写的这么好,要不是亲眼见到,她是不敢信的。

    而且她感觉舅妈拿起毛笔之后,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了,在她心中简直换了个人。

    写字难看的人,本来对那些字好的人就有点羡慕。

    毕竟都说字如其人,虽然没有科学依据,但是大家也都这样说。

    甄歆自然也听过这句话,想了想说道:“舅妈,这个你能教教我么?”

    “可以啊!”蒲云也没想到,江执死都不愿意学。

    甄歆都没用自己提,就主动让自己教,可真是佛渡有缘人。

    客厅里,江执和万家恩已经开始用电视开始打拳皇。

    “舅妈应该在教甄歆书法呢!”

    “嗯。”

    “她俩能写多久?”

    “不知道。”

    “但愿久一点儿吧!晚上还是咱俩做饭。”

    万家恩摇摇头,“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她能想起来,你舅妈现在对厨艺的热情远高于书法。”

    万家恩话音刚落,蒲云从书房走了出来,“老公,家里有整鸡么?晚上我要炖个鸡汤。”

    鸡汤,万家恩感觉自己后背开始出冷汗。

    吞了口口水,“没有了……”

    “噢……那你下楼买一只吧!”

    万家恩艰难的应了一声:“行。”

    江执和万家恩一起下楼买菜。

    附近就有一家生鲜市场,那里的小鸡都是早上现杀的,特别新鲜。

    万家恩平时买菜不少,选了一只四斤左右的。

    称过之后递给江执拎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