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用史今的前途换来的。
也就是说,史今如果不全身心的照顾许三多,未来进老a特种大队的极有可能是史今。
但让陈江去排挤许三多,这样的事他干不出来。
虽然他还没有去钢七连,但“不抛弃不放弃”这个精神,在中国军队的任何一支部队里都是血脉相通的。
“三多,你听说过笨鸟先飞么?”
许三多读书少,所以只能木然的摇了摇头。
“就是说,一群大雁往南飞,其中有一只大雁飞的很慢,它为了能跟上大部队迁徙的脚步,果断的选择提前几天先出发,结果最后跟大雁的大部队一起抵达了目的地。”
陈江只能用最简单的比方来解释,
许三多还是不明白,这些笨鸟跟自己当兵有什么关系。
但成才却早就明白了,只不过他压根就没觉得陈江会安什么好心,不满的补充道,“三呆子,他是说你笨鸟一只,要么就是多练,不然跟不上大家,最后连枪也摸不着!”
“成才,你闭嘴!”
史今跟连长他们一桌,伍六一留下来跟他们一起吃,本来听到陈江的话,他还觉得挺适合许三多的,结果被成才这么一曲解,这个意思就从鞭策变成了嘲讽。
许三多压根就没在意人家嘲讽,他被人家嘲讽的次数,比吃炒粉的次数多的多,但成才说他可能摸不到枪,这是真让他急了。
他来之前,爹就跟他说过了,到部队一定要摸到枪,别去干什么养猪喂猪的活,那个,没意义!
有意义的事情就是摸枪,打枪!
如果能打炮,那是最好不过了。
“会摸到枪的,我保证!”伍六一充满深意的笑了。
伍六一太明白部队的生存哲学了,这是个适者生存的地方,
最好的兵肯定是去钢七连,因为钢七连只要尖子兵。
次一点的去什么红三连,虽然跟七连没法比,但也是好连队,
最差的就只能去后勤仓管这种地方了,伍六一估摸着许三多的归宿就在那里,虽然能摸着枪,但根本就没机会开枪。
“陈江!”
“到!”
史今突然走过来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