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手掌大小的黑色记事本。
“自从手机没电的那一天,我就用这个笔记本在记录时间和一些重要事情。”
随后小胖将笔记本递给了林克,林克看了看上面的日期后确定了今天就是11月23日。
而刘小虎陷害自己的那天却是在11月20日,也就是说整整三天的时间,自己失去了三天的记忆。
“怎么了大哥,你不会失忆了吧?”
林克叹了一口气:“也许是这样的,说来你可能不信,我失去了三天的记忆,这三天里我根本不知道在我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包括怎么来到这里,哦对了,对于你的小馒头我很抱歉,但是说真的,生吃一条流浪狗绝对不是我能做出来的事情,这一切我想很有可能是因为我发病了。”
胖子暗自猜测,发病期间能做出生吃狗肉这种事情,除了精神分裂症,还能有什么病?
林克站起身来,接着说道:“你不用害怕,经过几个月的康复和药物的治疗,我的病情已经有所缓解了,只要按时吃药发病的概率是很低的。”
胖子苦笑了一下,玛德真让自己给猜对了,这人还真是个精神分裂症病人。
林克不敢将自己的真实情况讲给一个外人听,毕竟这种事情说出来别人不信还好,万一把自己当做是一个神经病,那自己再怎么解释也没有用了。
不过此时林克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底,刘小虎陷害自己的那个雨夜,自己应该又发病了,这次和以往不同,整个病情持续了整整三天。
三天的时间,从七号写字楼到翠澜轩整整二十几公里的路程,并且听胖子的描述,自己好像这次并没有变成那只可怕的怪物,这对于林克来说倒是一个好消息。
胖子见林克没有对他做什么危险的举动,好像也没有他想象中的恐怖,便开始主动与他攀谈起来,毕竟在这末世里林克算是他见过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了。
而在简单的交流过后,林克得知了眼前这个叫陈佑武的胖子不到20岁,但是凭借着自己的生存技巧在丧尸横行的盐海市独自生存了三个多月,这一点确实让林克感到有些意外。
也不知道怎么,两人感觉相见如故聊得也越来越起劲,就这样坐在水泥地上一直聊到了太阳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