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把她请过来,就是说给家里做个小袜子啥的。”
赵凤点点头,赶紧就去了。
她也想看看这个女孩是啥样的,都说知青是大家闺秀。
而且她长的这么好看,性格一定也不错。
赵凤来到知青大院,正好碰到了下工回来的,季小娟。
季小娟以为赵凤是拿青花瓷碗的,那个碗真好看。
又白又漂亮,上面还有白白的釉,而且汤也很好吃。
她今天干活都有力气了。
“赵姨,你是过来拿碗的吧。”
碗?
赵凤虽然疑惑,但是却没有露出来,只看到季小娟,拿出来了青花瓷碗。
放在了赵凤的面前:“这个是早上叶大哥,送过来的,他说让我教两个小孩学东西,我说不要这个汤。”
“他硬送过来了,我也不敢拒绝了,但是嫂子的手艺真好,这个野鸽子汤真好喝。”
季小娟忽闪着两个大眼睛,越看越好看。
赵凤越看越喜欢,然后说道:“这有啥的,汤而已,以后你喜欢,来我家喝,我让叶凡给你炖。”
季小娟被突如其来的热情一下子脸红了:“赵姨,现在肉太金贵了,你还是留着自己吃吧
赵凤看知青队的人都陆陆续续的回来了,知道这里不能停留太久了。
“走吧,我有个针尖不会,你教教我。”
赵凤拉着季小娟就走,季小娟乖巧的跟着她,
赵小雪和林秀秀正在走一起。
最近林秀秀也是来了知青队里睡。
村长说不耽误秀秀男婚女嫁,所以已经离婚了,但是两家还是当亲闺女的
已经认了女儿了。
为了她的名声着想,所以来到了知青队里面。
林秀秀也不愿意回去,她回去还要伺候李长青,而且晚上那个事情,
还得她主动。
主要是为了她着想,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等不及了。
不过李长青之前还是很厉害的。
如果没有残疾的话。
可是又想起来了叶凡,她想到了叶凡古铜色的皮肤。
而且还有每天都可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