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一句。
“我走了!”
没有愤怒,没有眼泪,没有多余的话。
她就那样走了,走得比任何一次争吵后更坚定。
而他那时候还在翻着邮件,只说了句。
“知道了!”
他是真的以为她只是出去透口气。
直到晚上,他回到家,发现桌上的饭菜没有动,厨房没有开过火的痕迹,客房的床被叠得整整齐齐,衣柜空了。
她走了,真的走了。
他没有追。
因为那时候的他还以为,她不过是像从前一样,过几天就回来。
可她没有。
她连电话都没再打过一通,甚至连离婚协议都通过律所转交,从头到尾不曾与他正面对话一句。
他记得那天拿到那封协议时,秘书站在门外,语气小心。
“傅总,是陆小姐的文件!”
他拆开来看了一眼,几行字,干净利落,没有指责,没有控诉,只是“自愿终止婚姻关系”几个字,被她签得一笔一划,仿佛终于从他手中夺回了某种命运的主动权。
他那一瞬间忽然觉得—
她终于赢了。
不是输赢的胜负。
而是她终于摆脱了那个必须活在他影子下的自己。
她不再是他生活的附庸,不再是他父母口中的“看着顺眼的儿媳”,也不再是他随手拿来挡箭的“乖太太”。
她是她自己了。
那种清醒、干脆、不容回头的姿态,比任何报复都来得刺人。
而他那时候才意识到,他不舍得了。
不是因为“婚姻破裂”,不是因为“面子难堪”,是他真的,不舍得她了。
她把所有属于他的温柔、所有属于他的沉默、所有曾低头讨好的委屈,都收了回去,从此他就再也找不到她的任何一丝“留恋”。
他从没有好好看过她的眼睛,而她最后一次回头的那天,眼神干净得像玻璃一样,透得让人不敢直视。
她是真的不爱了。
他现在回想起来,才明白那种“不声不响地抽身而退”的能力,需要多少次心碎的打磨,才能练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