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吹了半天的冷风的她,最后被混混领了回去,混混冷着脸道了歉,她做着饭,脑子里想着,算了,先活着吧,日子还得过。
但她已经明白,这不是“爱”。
明白过来又能怎样?
她是很好看的,有一张耐看的脸,初中的时候也被大家嬉笑着称为班花,运气好的时候也能考个班级前五名。
小县城的班级前五哪有什么含金量,可是她每次抱着孩子出去聊天,都要讲一次:
“我也是考了一二名的人,我也能上一中啊。我能上一中的。”
别的人呛她:“你怎么没上啊?”
她抱着孩子不说话,沉甸甸的重量像烫手的山芋。
她想说,她很想说——
说什么呢?
瞄了一眼孩子,她闭上了嘴。
混混在道上越混越深入,越混越黑,有几次都是带着血衣服回的家,偶尔也会带伤。
他的脾气也越来越暴躁,对她也越来越冷漠恶劣,甚至发生过当着她的面带女人到家里的事情。
所以在儿子三岁半那年她直接跑了。
三个月,没学历没居住地没身份证明的她,在洗脚城给别人洗了三个月的脚,最后被抓回去了。
她才知道自己老公在这个小地方混的还可以,至少人脉广,逮住一个她没有问题。
但还是要跑啊。
她要带着孩子一起跑啊。
萧见信快要四岁了,比同龄人瘦小、含糊结巴、说话也颠三倒四,沉默地像个哑巴,只会张嘴哭。
不跑,她和孩子都要被这个男人毁了。
那天晚上,她像是没人可以倾诉了,居然对着一个还没有四岁的孩子倾诉:“留在这里没有未来,我已经受不了了,我要走,我一定要走的。”
没想到昏昏欲睡的小孩双眼忽然一睁,着急地握住女人的手,仰头结巴道:“妈妈在,我不、不饿,也不怕…带我走……”
“妈爸爸打我、衣服…没有,不能出去找小亮玩。妈妈回来就好、好了,我要…跟妈妈……”
女人愣住了。
她心目中那个笨蛋小孩却直接地表达自己的心情,以为她没听懂,一遍一遍重复,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