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正月二十四,牙狗屯。
王谦在家里歇了几天,总算缓过劲儿来。
前些日子,屯子里闹狼灾,他和于子明带着猎户们进山围剿,折腾了一天多,总算把那群饿狼赶进了深山。
老支书拍着他的肩膀夸他“有能耐”,民兵连长王守民更是直接塞给他两盒“大前门”,说以后屯子里打猎的事,就靠他和明子了。
王谦倒没觉得有啥骄傲的,毕竟上辈子他在林场干了大半辈子,对付野兽早就是老手了。
可屯子里的人不一样,现在看他的眼神都带着敬佩,连他爹王建国都难得地没再骂他“瞎折腾”,反而破天荒地问他:“谦子,你那杆‘水连珠’擦油了没?别锈了。”
王谦正坐在炕沿上擦枪,忽然听见院门“咣当”一声被推开,接着就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谦子哥!快!快!”杜小荷风风火火地冲进来,脸蛋冻得通红,围巾都跑歪了,呼出的白气在冷空气里凝成霜。
王谦抬头,看她这副模样,忍不住笑了:“咋了?让狼撵了?”
“比狼金贵!”杜小荷喘着气,眼睛亮得吓人,“梅花鹿!二道岭子那边有梅花鹿!”
王谦手里的擦枪布顿住了。
梅花鹿?
这年头,兴安岭里的马鹿不少,梅花鹿可不多见了。
早些年猎户们打得太狠,再加上林场砍伐,鹿群早就往更深的山里退了。
能在二道岭子见到,说明这几只鹿真是饿极了,才冒险跑到外围来觅食。
“真的?”王谦放下枪,站起身。
“真的!我三姑家表姐今早从二道屯过来,说昨儿个在林子里看见三四只,饿得直啃树皮!”
杜小荷兴奋地拽着他的袖子,“谦子哥,咱们去打吧?鹿茸可贵了!”
王谦心里一动。鹿茸确实是好东西,供销社收购价不低,要是能猎到一只,换的钱够家里添置不少东西。
而且,鹿肉鲜嫩,鹿皮也能做靴子,屯子里谁家要是能分点,那可是过年的待遇了。
他抄起“水连珠”,利索地背上:“走,叫上明子。”
杜小荷却眨了眨眼:“玉兰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