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 “野鸡” 这两个字,大家都纷纷朝王凯看过去,就连刘光福和阎解矿也不例外。
刚下乡的时候,大家带点肉来吃,不会引起太多人的关注。
毕竟刚来的时候,每个人都带了不少东西。
但那些东西总有吃完的一天。
要是能在山里抓到野味,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意味着以后有机会经常吃到肉。
大家心里都明白,山里的野味可难抓了。
山林里不仅危险重重,这些野味还特别警觉。
人刚一靠近,它们就跑得无影无踪,根本抓不到。
就算设了陷阱,也常常是一无所获,什么都抓不到。
所以,王凯昨天才到,今天就抓到了野鸡,这可把大家惊到了。
“运气好,碰巧就抓到了。”
王凯笑着回答。
“真厉害啊!”
龙一尘竖起大拇指,满脸都是佩服的神情。
他和其他人一样,也去山里抓过野味。结果不但空手而归,还把手臂摔骨折了,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
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去山里抓过野味了。
其他人看着王凯,眼中或多或少都带着些佩服。王凯不仅割小麦的速度快,抓野味也这么厉害。
“切,有什么了不起的,又不是天天都能抓到野鸡,今天不过是运气好罢了。”
刘光福满脸不屑地说道。
阎解矿没说话,但心里后悔极了。
他心想,要是之前和王凯搞好关系,就算吃不上这只野鸡的肉,至少还能喝口汤呢。
“王凯确实厉害,割小麦快,还能抓到野味。”
苏萌忍不住夸赞道。
她在沟头屯待了半天,听到大家都在说王凯割小麦速度快,在整个沟头屯都是数一数二的。
“是啊!”
姚玉玲和几位女知青附和着。
尤其是几位来了几年的女知青,对王凯的看法有了很大的改变。
昨天晚上,她们还嫌弃王凯,觉得他是个只会打架闹事的小混混。可现在,想法完全不一样了。
“哟,王凯,抓到野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