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一脚浅一脚的踩过枯枝败叶,耳边不时传来野兽的吼叫,以及小兽逃跑的声音。
张善此时有点后悔了。
“爬山,特别是爬野山,绝对是一件极其折磨人的事”
在拍死第三百七十五条毒虫,锤死三只老虎,掐死二十三条毒蛇后。
张善发出,来自灵魂的拷问。
“我是谁?我要去哪里?我要干什么?”
好在超凡之躯,确实不同凡响,不然张善早就噶在半路上了。
历经一个月的长途跋涉,张善总算是穿过山脉,走出丛林,抵达了平原。
看着极远处,隐约可见的城池,他激动得哭了出来。
“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呜呜”
第一次如此深刻的明白,古代打仗走固定路线,不是没有道理的。
神出鬼没的战术穿插,只有后世的那一支军队能够做到。
接下来的战斗就简单。
迷雾浮现,张善瞬间换了一身行头,也重新骑上了白马。
一天后,张善成功抵达成都城下。
然后
下马,牵着缰绳,排着队,依次交钱入城!
“额,就是这么的简单,能偷袭谁还强攻呢?”
交上一点碎银子后,张善被士兵恭敬的请进城内。
“唉,道长您慢走,到了鸳鸯楼,您提我言老三的大名儿,绝对好使!”
“哦?那贫道倒要去瞧瞧。”
成功混进了城内之后。
张善没去什么鸳鸯楼,而是估摸了一个差不多的范围,就在大街山上站定。
从怀里掏出十里飘香。
吸
呼
电荷迅速席卷而去,人群中被系统判定为敌人的目标,前后脚的享受到了雷霆的治疗。
无数人瞬间瘫倒在地,根据不同的敌对程度,有死有伤。
吸完这一口,并不足以笼罩整个成都城。
张善又在其他的几个地方,又治疗了几遍,这才算是彻底拿下了成都。
接着迷雾开始笼罩全城,两万名赤面军,从迷雾中走出。
而无数的钱财,也在迷雾中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