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的历史人物,写这本小说,刚好符合大家的阅读习惯。
这本书是酒徒大神的作品,全书二百余万字,讲述名叫李旭的少年因参加隋炀帝的北征高丽,从而成名的故事。
赵婴嫌字数多,压缩到一百五十万字,计划每本十五万字,出版十本把整个故事讲完。
这本书曾获奖无数,还是第一本翻译成外文出版的网络小说,质量杠杠的,能打动二十一世纪的读者,也能打动隋乱之后的百姓。
赵婴奋笔疾书,每天写八千字或一万字,每天累成狗。
父亲问他整天藏在屋子里涂涂写写的干什么,劝他不要再读书考科举了,活得轻松些,开开心心就好。
赵婴坦然一笑,说写着玩的。
喜欢偷懒耍滑的三叔,只要有事就叫赵婴帮他干活。赵婴不去他就来拉,硬是把赵婴从书桌前拉走,让赵婴无法专心写书。
只有母亲心疼他,支持他写东西。
赵婴写书时,爷爷站在院子里骂:“蚂蚁尿书上,识(湿)几个字?你还写书?看把你能的,你咋不上天?”
奶奶也冷言冷语挖苦赵婴白吃饭,浪费粮食。
大伯遇到赵婴时笑嘻嘻说:“哟呵,我家大才子出来透气了?书写到什么情节了?是不是写不下去了?要不要我帮你?”
赵婴听出来,他表面帮助自己,实际还是打击自己的积极性,一甩脸不理他了。
爱怎么说,就怎么说,谁也阻挡不了我赚钱的步伐!
大伯偷偷将笔墨纸砚藏起来,不让赵婴找到纸,无纸就写不成书。但赵婴总能找到,然后再藏起来,反而让他找不到。
就这样赵婴白天干活,晚上在家人的冷言冷语中点灯写书,眼睛都熬红了,终于在二十天才把第一本书写完。
第二天把书稿整理好,揣进怀里,精神振奋走向县城叶邑。
路上,赵婴一会捉只蝴蝶,一会儿折个树枝,一会儿抓一把狗尾巴草,玩得不亦乐呼。
赵庄离县城二十余里,赵婴边走边玩,两个时辰左右赶到县城。
县城店多,街上人也多,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要么逛街,要么买东西。叫买声,叫卖声,此起彼伏,热闹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