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先把他逮起来一审便知。
待干警马不停蹄赶往他家围捕时,发现郭某已经出逃,于是,干警循迹追踪,在一个开往省城的公共汽车上,将其擒获。
后经审问,很快就排除了郭某的作案嫌疑。
据郭某交待,他说案发当晚,他和盗友王某一同盗窃了一家小卖部,当时背包里装的全是小卖部的一些日常用品,烟酒,盐,醋,酱油之类的。
侦办人员根据郭某的交待,马上到小卖部进行核实,现场发现有大量的凌乱手脚印,经过对比,这些印记正是郭某和王某的偷窃时留下的。
一个人在同一时间段,不可能在两个地方同时作案,所以,警方果断地将其排除。
在审讯时,郭某坦白了10多次伙同王某,在村里小卖部进行盗窃的罪行,放在那个时代,这也得判他们好几年。
【确定嫌疑人】
郭某为了寻找立功赎罪的机会,于是向警方提供了这么一个情况,他以为盗窃枪库案,可能是他熟悉的一个道上的朋友所为。
“那人叫什么名字?”侦查员问道。
“他叫张晨洋。”郭某答道。
侦查员追问:“你有什么证据说是他作的?”
郭某说:“我也没有证据,但是我感觉就是他,因为他向我打听过枪械库的情况。”
审讯干警立即意识到,这是一个重要的信息点。
于是继续问道:“你把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他什么时候向你打听,怎么打听,你怎么回答的过程详细讲清楚,如果你讲的属实,你的案子我们会酌情考虑,如果胡编乱造,你想想后果。”
郭某知道偷盗枪械库的严重性,他之所以案发后要出逃,是因为第二天看见镇上一下子来了这么多军警,他担心案发时段盗窃小卖部的事,会把自己牵扯到盗抢案,所以想到了外逃。
听讯审干警这么一说,他一五一十的把整个过程如实讲了一遍:
这个名叫张晨洋的人,也是一个盗窃犯,因为经常晚上出来“做事”的人,大多数相互都认识,而且都是一个镇上的。
一次,郭某和王某背着一袋子赃货来到一个销赃点,正好遇到了张晨洋也在销赃,郭某就想请张晨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