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银行的运钞车刚停在门口,四个拿着霰弹枪的经警从车上跳下来,动作麻利地打开车门,然后分散站在运钞车周围,眼睛警惕地四处扫描。
三个员工提着两箱沉甸甸的现金,急匆匆地走出来。谁也没注意到在押运车的旁边,一辆破旧的自行车静静地停放在那。
几名押运员和提款员都是天天见面的熟人,客套话也不多说,提款员径直向右边开着的车门走去。
这时四名押运员和三名提款员共七人,一下子都集中在押运车的附近。
就在这时,突然“轰”的一声巨响,那辆自行车的后座瞬间爆炸,火光四射,一股刺鼻的火药味弥漫开来,白色烟雾腾空而起。
这起爆炸发生在2003年1月18日下午5点左右。
地点是沈阳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门口。
当时,沈阳已经快黑天了,银行正准备关门。
员工们刚送走最后一个客户,账目也清点好了,就等着运钞车来把钱运到总行金库。
银行有个规矩,营业款不能在分行过夜,主要是怕晚上出事。
运钞车一到,四个经警拿着长枪跳下车,银行里的三个员工也提着三袋现金出来。
结果刚走到运钞车边一米远,自行车上的炸弹就炸了。
这一炸,三个银行员工和四个经警全被炸飞了。
经警刘伟和一个员工当场被炸死,还有五个人被炸成重伤,躺在地上痛苦地翻滚。
运钞车司机袁传友算是受伤最轻的,他顾不上额头的擦伤,赶紧从车上跳下来。
就在这时,旁边一辆红色松花江面包车上跳下四个蒙面歹徒,其中三个拿着枪——两支猎枪和一支小口径运动步枪。
司机袁传友还没反应过来,一个歹徒就抬手一枪,子弹从他眼睛射进去,后脑飞出来,他当场死了。
剩下的三个歹徒迅速捡起三袋钱,上了面包车,一溜烟跑了。
从爆炸到抢劫,再到逃走,整个过程不到三分钟。
等银行里的人缓过神来,歹徒早就跑得不见人影。
这起“118”案件震惊全国,死了三个人,伤了五个,还抢走了220万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