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北宋大药商 > 第57章 牙行东家林老大(2/3)
大那还得了,他得立马教训这个穷鬼,给老大表忠心。

    余得胜赶忙解释:“别介,别介,他就是想起一个故人,我们有个朋友,也是叫林老大,他姓苟,一丝不苟的苟,你们听岔了。”

    林老大却是个“大度”的人,他从狐裘大衣里伸出一只惨白的手,阻拦了那个大汉,对着卢生说道:“小兄弟方才的话,我也听见了,我们要卖这疯女人,你们意见很大,因为她没有贱籍,那你看看这是什么?”

    他从狐裘里取出三四张纸,卢生认出来,这就是户贴,纸张左侧大大写着“户部”二字。

    林老大把纸抖了抖:“几张薄纸而已,这种女人,没有家人,丢了也没有苦主,那还不是 户曹参军 一句话的事,说她是良籍,她就是良籍,说她是贱籍,她就是贱籍。”

    这“户曹参军”就是州府主管户籍的官员。

    林老大拿着纸,在卢生面前晃了晃:“这可是合法的户贴,盖了州府的章的。”

    卢生泄气了,周围人也知道,要是讲道理,讲律法,他们根本玩不过这些手眼通天的人。

    他们这一帮蹲着的人,看着人多势众,都是无权无势的,真要闹起事来,大家也只能算是“暴民”,直接可以派兵剿了。

    那三个爱管闲事的汉子,此刻也不敢轻举妄动了,毕竟他们以前吃过亏,犯了事,才从山东逃到亳州城的。

    卢生嘴巴是顺溜,条理也清晰,可以有理有据,据理力争。那得是“依法”的地方才行。在这大宋朝,还是算了吧。你说“依法”,别人都想笑。这就是“你法我笑”。

    如今大宋朝,虽然有《宋刑统》,但那就相当于一个“办事指南”,官员可以照着《宋刑统》判刑,这样方便一些。如果官员不嫌麻烦,可以按照自己意思来,“判之有据”就可以,最终怎么判,还不是官字两张口。

    卢生只能认怂:“那我买,总行了吧,我买下那个丫头!你家伙计可是说了,今日只要有人能拿出十贯钱,就把那丫头卖给谁。”

    三个汉子又站起来,看来当初的教训,也没那么深刻:“对,我们刚才都听到了!你们林家牙行的伙计说的,出十贯钱就卖,不能说话不算话!”

    周围的人也都又站起来了,腿脚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