槽,但实际上并不都是难吃,比如炸鱼和薯条……还有各种酱料和西点,都非常好吃。
“早知道你这里的大厨手艺这么好,我们那天就不该在庄园吃饭。”苏霍夫吐槽。
熊国虽然最出名的不是美食,但是食物制作的手段可比英伦要多,而且论起对海鲜的烹饪也不遑多让。
在庄园吃的那一顿叫他“印象深刻”,在吃到金椰别墅的饭菜之后,这种对比就更强烈了。
苏霍夫喜欢美食,并且非常喜欢米歇尔的手艺,甚至还暗戳戳跟埃尔顿打听起了她的年薪,想要把厨娘挖走。
“米歇尔的手艺是无价之宝,你死心吧。”金财财笑着说。
“感谢款待。”利亚姆制止了好友不甘心的举动。
虽然是自助形式的餐会,几个人是边聊边吃的,但是餐品确实美味,他的胃部已经撑得凸出了。
“爱丽丝没有过来真是一大损失!”罗蒙替女儿的缺席感到惋惜。
“不要紧,还有一些同样米歇尔出品的点心,那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直到用餐结束,苏霍夫都对美酒恋恋不舍,他虽然不是最喜欢葡萄酒,但是酒膏实在神奇又难得,加上兰蒂斯更是绝品,要是不知道还没什么,已经尝到了,再被告知十分稀缺,他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只有葡萄酒可以凝聚成酒膏吗?其他酒不可以吗?”
这话算是问到点子上了。
“其实烈酒才是最容易凝聚成酒膏的。”金财财肯定地说。
“但是我不能在用餐的时候给你们喝,因为一定会醉。”
不管你酒量有多好,酒膏是浓缩的酒之精华,不会像酒精那样伤人,醉后清醒很快,也不上头。
玄妙之处在于和小说里面的千日醉类似,喝完一勺烈酒酒膏,大概能睡个一两天,安眠药一样,享受纯净深度睡眠。
“所以不安全的情况下是不适合饮用的。”尤其利亚姆,最近正倒霉,如果有外人心怀不轨,他沉醉不醒,很容易出事。
“那你给我一勺,我回家躺在沙发上喝!”苏霍夫立刻打蛇随棍上,撕下面皮也要喝一杯。
利亚姆心中一动,金财财就笑了,“这个稍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