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发现我家小老二几件有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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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喜欢靓丽的鞋子。
昨天中午我抽时间去给他买了两双鞋子,一双现在穿的运动鞋和一双室内拖鞋。
运动鞋选了非常靓丽的颜色,款式仍然是那个款式。之所以选择“骚包”的颜色,是因为上一次我带着他去鞋店里买鞋的时候,店主推荐了一双黄褐色相间的鞋子,当时他没有说反对,但是回家以后他一般不去穿那双鞋。
即便其他的鞋子鞋底的花纹都快要磨平了,他非得坚持穿原来的喜欢的鞋子,因为原来的鞋子颜色更好看。除非真的没有干净的鞋子可以穿了,或者我强迫着他穿那双鞋,他才会去穿它。
因此我总结了一下,这小子可能喜欢更靓丽一些的颜色,随他张扬的个性。
于是今天买鞋子的时候,我挑的就是非常显眼的,适合男孩子穿的蓝色。果然,当他打开包装的那一刻,立刻就喜欢上了。
晚上出去玩的时候,其他的鞋子看都不看,只穿刚买的那双新鞋,然后高高兴兴的向他的朋友们显摆去了。
这个就是爱臭美的小老二:只穿漂亮的,不穿实用的;只穿自己喜欢的,不穿别人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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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事,为了跟朋友们一起玩,可以放弃喜欢的购物。
小老二有每周固定一次的零食采购时间。不论家里面有没有零食,有多少零食,只要让他去超市,哪怕只买一颗糖,那也完成了他的心愿,他就会很开心。
然而这几天因为每天晚上跟朋友们约定好了一起出来玩,为了能和朋友们一起玩,他甚至告诉我要取消这周的购物时间。
这个选择大大的惊呆了我,这是他雷打不动的购物习惯呀。到底跟朋友们玩有一种什么样的魔力能让他放弃口腹之欲呢?
昨天晚上我又勇敢了一次,穿着冬季里最厚的衣服,戴上口罩,戴上帽子,再次舍命陪君子,跟他一起去找他的朋友们玩。
我发现他跟朋友们在一起,主要玩的方式有两个,一是跑跑跳跳,释放身体内多余的活力因子。
这一点我喜欢,因为每当他跟朋友们一起玩耍回到家的时候,好像已经精疲力尽了,没有多余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