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雀陡然睁开眼。
眸光清明。
刚刚她在装晕。
虽然不明白小姐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死士从来不会违抗主人的吩咐。
简单包扎好伤口,金雀戴好帷帽,赶回公府。
而司菀也适时苍白着脸,经过司清嘉居住的小院前。
看到庶妹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衣袖沾染斑斑血痕,司清嘉笑容更深。
“姨娘,我之前便说过,这个办法有用。”
司清嘉晃了晃瓷瓶,“您瞧,药引这不就来了吗?”
瓷瓶里装有还未凝固的人血。
也是司清嘉维系孝女名声的关键。
柳寻烟眼圈泛红,嗓音沙哑:“清嘉,你又得自伤了。”
世间没有一个母亲,能眼睁睁看着孩子经受痛苦。
柳寻烟也不例外。
她舍不得女儿,却别无选择。
六年前,太后的夸赞将清嘉捧至高处,看似花团锦簇,实则烈火烹油。
如果这次清嘉没有主动割腕放血,为赵氏提供药引,便会从至孝,沦为大不孝。
不仅会损毁她的名声,还会被向来看重伦理纲常的太后厌弃。
这样一来,先前被捧得越高,眼下就会摔得越惨。
相比之下,就算受些皮肉伤,也值得。
“姨娘放心,我比寻常女子健壮许多,即便受了伤,要不了多久便能痊愈,甚至连疤痕都不会留下。”
司清嘉对自己的体质无比满意。
她拥有绝俗的美貌,惊人的才华,康健的躯体,高贵的出身。
不说当皇子妃,就算是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后,也是使得的。
心里这么想着,司清嘉神情愈发倨傲。
她拿起匕首,把刀刃置于火上烤了烤。
之后,才抵在自己的腕间。
司清嘉没有犹豫,下刀利落,割破手腕。
殷红鲜血大股大股往外涌,柳寻烟用瓷碗接着,眼泪大颗大颗往下淌。
赵氏平时看着与常人无异,怎么说犯病就犯病?
医治还得用至亲鲜血做药引,与吸血的蚂蟥有何区别?
“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