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洞口再次传来一声枪响,不断地在山洞里回荡着,林平转过头时,就看到野猪身上都是鲜血,横冲直撞地冲了出去,哀嚎声不断传来,最后越来越远,消失不见。
林平见到野猪跑了,紧绷的情绪瞬间松懈下来,依稀感觉自己的双腿有些发软。
谭素娟也好不到哪里去,确定野猪逃跑了,直接瘫坐在地上,汗水浸透后背,冷风一吹有些瑟瑟发抖。
“林小子,你没啥事吧。”
林平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倏然抬头,看清楚眼前人时,有些意外。
“魏大叔,你咋在这呢?”
看着魏大叔戴着狗皮帽子,身上还穿着厚厚的棉袄,那杆猎枪已经挂在了肩膀的位置,正一脸关心地望着自己。
魏大叔是鄂伦春族人,平日里住在北边的山沟里,在林场打猎会用动物的皮毛,或者野味来去食杂店换取日用品和粮食。
曾经林平拿过家里吃不完的粘豆包,和他换过一罐子的獾子油,自然而然地就熟悉了。
只是想不到会在这里遇到他。
魏大叔是一个糙汉子,长相魁梧,尤其是脸上的大胡子就很有特色,赤裸裸的猎户气质。
“我是下山换点粮食,听到有野猪的叫声就过来了,倒是你,你咋在这里?”
林平欲要开口,可是想到家丑不可外扬,犹豫片刻说道:“我是打算去山上木屋那边拿点东西,结果雨夹雪,再加上我母亲生病了,就停在这里住一晚上。”
魏大叔闻言,抬起头看了一眼憔悴的谭素娟,看得出来是真的身体不好。
再抬起头看了一眼这个山洞,虽然是有火把,可是也燃烧不了寒气,对病人就更不好了。
“林小子,这里不是安全的地方,时常有野兽出没,再说刚刚的野猪也没有被打死,随时都会回来,还是去我家里吧,至少安全。”
魏大叔虽然是糙汉子,却是实打实的热心肠,这一点林平早就深有体会。
以前会有很多不要的小兔子皮毛什么的都会给他。
但是住在他家里实在是不怎么太好,毕竟在粮食短缺的年代,谁家都不富裕。
林平想了想还是算了。
“魏大叔,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