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雯雯穿着一条白色棉布裙,安静地坐在座位上,桌子上是一本《情人》,目光虽然是在盯着这本书,心思却完全不在这本书上。
她的家境虽然不如苏晓嫱和赵孟华他们,可是也称得上是富贵人家了,家里能给她的从来没有让她缺过,她也从来没有让父母失望过,她从小到大过的生活可以用一句幸福美满来形容了。
她在进高中的第一天就把苏晓嫱给比下去了,有无数的男生喜欢她,追求她,说实话,她的心里是有一丝窃喜的,被这么多的人所喜欢,不高兴是不可能的。
这么多的男生里,只有跟她一个班的两个人算是特殊的:赵孟华和路明非,她成立了文学社,很多男生因为她而加入这个社团,也有一些女生加入,苏晓嫱为什么加入文学社她也是知道的,不过她不在意,她只主动邀请了两个人,那就是赵孟华和路明非。
赵孟华,不必多说,富贵公子,待人有礼貌,对小弟也很大方,成绩好,长得帅,跟她接触的时候尺度掌握的很好,不会让她不舒服,她是喜欢赵孟华的。
不过她也没有打算表明心意,她不会在高中谈恋爱的,最早也得在高三毕业,或者临近毕业的时候,早恋会影响她的学习。
路明非,普普通通,成绩垫底,家境的话听说父母都在国外,现在是住在叔叔婶婶家,长相还行,就是没怎么打理,老是顶着鸡窝头,头总是低着,别人看到他第一眼只会想到一个词:衰仔(没重生之前)。
她邀请这两个人的原因也很简单,她喜欢赵孟华,而邀请路明非只是顺带的,用来掩盖她的少女心思,也不会被人误会,毕竟谁也不觉得她会喜欢上路明非。
可是,在她邀请路明非进入文学社之后,这个男生就开始天天对她献殷勤,可他并没有做什么让她为难的事,因此她也没有故意冷淡路明非,只是用对待普通朋友的态度对待他,这对她来说没有什么影响。
这个男生可能以为偷偷喜欢她的事情没人知道,可是只要是个人就能看出来他有多喜欢她,她没有在意,毕竟不会有人觉得自己真的会喜欢路明非,至少在高一那年是这样的。
可是从上高二开始,或者说,从那个俄罗斯女生转学到仕兰中学,踏进他们班的那一刻起,这一切都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