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身穿囚服的小丑被推到被告席时,他的目光和小丑对上了。
伴随着法槌的敲响,案件正式开庭。
作为检方代表,戈登警长站了起来。
“我谨代表哥谭警方,起诉亚瑟·弗莱克,绰号小丑,其人违反多项法律。”
紧接着,他出示了小丑的犯罪证据,包括制造爆炸案、越狱、抢劫银行、谋杀同伙、敲诈勒索、谋杀哥谭警察局局长迈克·阿金斯、以及谋杀哥谭市市长和检察官哈维·丹特未遂、还有诸如破坏哥谭治安,损坏公物等一系列罪名。。
随着各种证物和证词以及人证出现在法庭上,旁听席和陪审团里也响起了窃窃私语。
在戈登警长举证结束后,法官对小丑进行了交叉询问。
但作为被告的小丑本人却一言不发,只是默默地看着眼前的桌子,嘴角微微上扬。
“亚瑟·弗莱克,你认同哥谭警方出示的证据吗?”法官出言询问道。
然而小丑却抬起了头,看向法官:“我不是亚瑟·弗莱克。哈哈哈,我才不是亚瑟·弗莱克呢哈哈哈!”
“肃静!肃静!你在藐视法庭!”法槌的声音伴随着法官的声音在法庭中回荡着。
而小丑依旧在嘻嘻哈哈地笑着,嘴里重复着:“我不是亚瑟·弗莱克!”
法官看着小丑癫狂的表现,选择传唤了法医,带他去做精神鉴定。
这场审判暂停,等精神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进行开庭。
开庭后的记者招待会上,作为警局的发言人戈登警长面对着所有记者的质询。
见惯了这样场景的戈登警长并没有慌乱,他只是淡淡的说道:“小丑目前可能有精神病复发的情况,鉴于他是从阿卡姆疯人院逃出去的,我们在逮捕他时也无法判定他的精神病是否有所好转。如果判定他是依旧是一名精神病患者的话,他将会被送到阿卡姆疯人院,进行管制。”
一个记者闻言高高举起了手中的话筒,在得到戈登警长的许可后,他站了起来:“您好,我是哥谭都市报的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想要询问您。”
“如果小丑再次被判定有精神病,那么他所犯下的罪行都会被饶恕吗?像以前对那些被关进阿卡姆疯人院的犯人做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