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布般垂在窗外,某扇玻璃窗残留着放射状裂纹。庭院里野草蔓生,半人高的蒿草间隐约可见倾倒的秋千架,铁链缠绕着枯死的紫藤。
袁见山欠了一屁股的债,这栋三层小洋房原本已经被他卖掉抵债。
但后来,谌清棠跳江而亡,女儿谌晞死于狼犬利爪之下,就连袁见山最后也被债主逼得投江自尽……一家四口死了三人,买主觉得这屋不吉利,生怕惹上什么脏东西,都没住两月就搬了出去。
穿堂风掠过空荡的旋转楼梯,送来阁楼吱呀的异响。
孟程骁碾过玄关碎玻璃时,忽然有暗香缠上鼻尖。
不是老宅惯有的腐朽气息,而是玫瑰花香,清香中泛着一丝甜腻。
循着花香飘来的方向,穿过后厨半塌的拱门,孟程骁的惊呼卡在喉间——
荒芜二十载的后花园里,竟矗立着两米多高的玫瑰花丛。
暗红花瓣层层叠叠,次弟开放,最外沿的绛红色已经浸透到发黑,越是靠近花芯越是猩红得惊心动魄。
玫瑰树下站着一抹白色倩影,年轻女人的骨肉匀亭得恰到好处,肩头盛着两瓣被风吹落的残花。
明明身穿一身素净的白衣,可竟比全盛的花朵更艳三分。
孟程骁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谌晞。
听见身后传来细碎的脚步声,谌晞警惕转身,惊讶在眼底一闪而过,笑意浮上嘴角,“孟队,好久不见。”
孟程骁朝她步步走近,“你怎么会在这儿?”
映衬着朝霞般热烈盛放的玫瑰花海,谌晞面白似雪,荏弱不胜衣。
几日不见,她似乎清减不少。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才对。”谌晞双手抱胸笑吟吟地看着他,“孟队,你该不会一路跟踪我吧?”
孟程骁嘴角轻勾,“我有这么无聊?”
谌晞不以为然地挑了挑眉,“这么无聊的事情,孟队你又不是没干过。”
孟程骁一噎,不好再反驳。
毕竟确实有干过。
“怎么突然想着要回家看看了?”孟程骁转移话题。
“家?”除了身后的玫瑰丛,她入眼之处皆是败落荒芜,自嘲道:“一个都不能再住人的地方,如何能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