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妹立刻凑了上来,说道:“怎么了?”
“你能认出这是什么毛发吗?”
郭小妹仔细看了看,便说道:“这是狼毛,你难道认不出来吗?”
作为一个读书人,对这种笔应该是很熟悉的。
慕容浩身为世子,肯定是受过严格的贵族教育的,提笔写字家常便饭,怎么会不认识狼毫笔的狼毛呢?
慕容浩有些尴尬,他对郭小妹说道:“你反应挺快,一下就认出来了,只是这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碧月的鼻孔里呢?”
郭小妹摇摇头说道:“难道有人用新的狼毫笔戳进她鼻孔去吗?”
“如果是这样,那可真是一个恶趣味。”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又问郭小妹:“对了,你怎么对狼毛这么熟悉,难道你识文断字?”
“识得一些字,但是认不全,小时候我爹是不让碧月和我读书的,他说反正是赔钱货,不需要读书认字。
我十岁的时候,他抛弃了我娘和我。我就求我娘让我识字,我娘这才把我送去私塾读了几年书,让我认识了一些字。一般的书我都能读的,只是不像你们做学问的出口成章而已。
不过这狼毛我倒不是从狼毫笔上认出来的,而是我屠宰过狼,而且不止一头,经常有猎人把打到的狼送到我们肉铺来卖,收了之后便要剥皮清理,所以对狼的毛发我很熟。”
慕容浩点头说道:“你可真厉害,用手接触过就能把它记下来,换成我,可能就没那么好记性了。”
得到慕容浩的夸奖,郭小妹脸上笑容多了几分,说道:“接下来要开膛破肚吗?”
在大燕国对尸体进行解剖并不禁止,只是衙门很少有人有这方面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