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变化。
她回到家中连门都不敢出,日夜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不许任何人靠近。
蒲莺也再也没有回来过。
再次遇到蒲莺,是在一年以后。
当她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开口询问对方,蒲莺神情无辜:“这位姑娘,你是不是认错人啦?还有,你在说些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那一刻,姜然才意识到蒲莺的城府有多深。
那日,姜然跑到护城河边散步,刚好就看到蒲莺和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子起了争执。
她躲在一棵树后面,看着两个人越吵越凶。
直到后来,那个男子落水。
蒲莺离开后,姜然在两人争吵的地方,发现了一块玉佩。
把玉佩收起来,姜然就去周围找人,“我好像看到有人落水了!”
物证,是姜然送去衙门的。
人证,就是她自己。
人证物证俱全,蒲莺没有任何辩驳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