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稳定物价,打击商人的暴利行为。
然而,这一政策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因为赊贷逾期不还的处罚过重,许多百姓因无法偿还债务而倾家荡产。
官员们在执行过程中,也趁机贪污受贿,中饱私囊,激化了社会矛盾。
币制改革是王莽经济改革中最为频繁的一项。
居摄二年,王莽改铸货币,错刀一枚值五千,契刀一枚值五百,大钱一枚值五十,与五铢钱同时流通。
始建国元年,王莽废除错刀、契刀及五铢钱,更改为金、银、龟、贝、钱、布,命名为“宝货”。
由于币种过多,换算复杂,使用不便,很快就被废除。
天凤元年,王莽再次进行币制改革,重新审核金、银、龟、贝的价值,废除大、小钱,改为货、布。
这四次币制改革,都带有掠夺剥削的色彩,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百姓苦不堪言。
在政治方面,始建国四年和天凤四年,王莽分别进行了两次列土分封,在全国建立了两千多个大小不等的封邑。
然而,受封仪式结束后,王莽却以“图簿未定”为借口,迟迟不向诸侯授予国邑。
这使得诸侯生活困窘,甚至有人不得不受雇替别人做工。
新莽政权因此失去了公卿贵族的支持。
天凤元年,王莽参照《周礼》,对中央和地方的官制进行改革。
他废除王号,恢复公侯伯子男五爵;在中央设置四辅、四将,在三公之下设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置六监分掌皇宫戍卫、舆服;在地方上,将郡太守改为大尹,县令长改为宰,并频繁更改地名。
这些改革不仅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反而导致冗官现象频发,官员职责不清,贪官污吏横行。
频繁更改地名也给民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引起了贵族官僚和布衣百姓的强烈不满。
在民族关系方面,王莽以“新匈奴单于章”代替“匈奴单于玺”发给匈奴,试图将匈奴与天子的平等关系变为匈奴附庸于新莽政权。
始建国二年,王莽又将匈奴单于的名称改为“降奴服于”,这一举措引起了匈奴的强烈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