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就不怕汪明义杀人灭口吗?」
「周警官,你肯定没有做过生意吧,而且一看你就不擅长做生意。」杨鸿颇为得意地说,「生意不只是你和我那么简单,你和我做生意的时候,你的其他生意伙伴可都看著呢。光知道打打杀杀的,那是黑社会,是古惑仔,不是生意人。」
「再说了,我当初可是顶住了压力没有出卖他,我替他保住的钱,可得许多个一百万了啊。我这不是敲诈,我这就是交易,我要是捏著证据始终不去找他谈交易,那我才是真的找死呢。」
「何况我开了一百万,他还价了啊,他说只能给我四十万,我也答应了啊。
这是他还的价,说明他认为这四十万花的值得,那他为什么要杀我灭口?杀了我,别人不慌吗?」
这番话,别说沈家乐瞠目结舌了,周奕听得都是大为震撼。
他确实不懂做生意,更想不透这样的潜规则。
但他不得不承认,杨鸿在他的逻辑里,说得非常有道理。
如果汪明义是个谈不拢就把人暗中除掉的家伙,那但凡这个传闻流传出去了,谁还敢跟你做买卖?谁还跟接受你的好处替你开后门?
想靠打打杀杀就想摆平一切的,只能算是个上不得台面的流氓头子。
你还干得过国家机器不成?
所以真正的生意人,不管是玩黑的还是白的,都是有游戏规则的,除非你先破坏了这个规则。
这也是杨鸿说如果他捏著证据,始终不去找汪明义,那才是真的找死。
对中小企业家,这种手段可以稳稳地拿捏对方。
但对汪明义这种一个地级市名列前茅的大企业家,那就真的是在找死了。
按杨鸿说的,四十万相比于很多个一百万,那对汪明义而言,确实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
「所以那份证据呢?」周奕问道。
他知道,那份证据应该跟李手里那份材料不是一回事。
因为杨鸿四年前就进去了,时间对不上,而且他已经和汪明义完成交易了,那这份证据就更不可能到李手里了。
但他还是得问一下。
杨鸿冷笑了下:「周警官,别天真了,东西我当然是给姓汪的了,我不想找死。」
果然是这个结果,其实完全在周奕的预料之中。
但没了物证,杨鸿交代的东西的价值,就大打折扣了。
「既然你不想找死,那为什么还要怂恿田一鹏杀汪新凯?仅仅是因为汪明义看不起你?」
「这当然是主要原因了。当然,我本来就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