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并没有反应。
覃风仔细观察着,那是一个“青年”行者,灰褐色的衬衫和这末世很搭,血垢等污渍从脸遍布全身,包括那一条有点不搭的牛仔裤,根据它略显强壮的躯干和黑色短发,可以断定是一位“男青年”。
谁是猎人谁又是猎人呢,覃风一步步逼近,但对方毫无反应,眼神若有若无,空洞无光,还不如老人家呢。
一步,一步,“莫不是瞎子”覃风心里嘀咕着,直到进了十米距离之内,那行者突然抬了抬头,像是闻到了丰盛的午餐,开始挣扎着站起来。
要快速冲过去一刀结果了它,覃风心里想着,但却没有行动,他的谨慎和好奇战胜了本能,看着对方站起来朝自己迈过来,一步,一步,相比老人家踏实沉重了许多。
这就是一场公开一对一的决斗,它力量多大?身体多坚硬?覃风心里嘀咕着,来不及多想,斜着后撤步,避免正对对方。
待行者转身调整过来的瞬间,覃风一个虎步,挥舞而出的木刀直接拍到了行者的小腿上。
效果不错,显然丧尸并不太适合穿牛仔裤,直接歪着跌了个四平八仰,覃风抓紧时机使出吃奶的劲就是一刀。
“啪”战斗结束,覃风松了松手腕,微微有点麻,隔着手套也说不上痛,“并没有想象中的坚硬呢”,虽然没有斩断头颅或颈椎,但冲击力似乎已足以消灭这些怪物,覃风心里分析着“或许钝器更加有效”。
今天事情注定很多,眼下另一个行者靠在商铺门口,身体残破,正是前两天的探险者之一,覃风只能通过着装大概认出他,被咬得真惨啊。
覃风挪到视野外的死角,慢慢沿着墙靠近,最后停了下来。
慢慢的,“咚”、“咚”,对方站起来,并走了过来。
“他们主要靠嗅觉么”覃风把自己当诱饵,举着木刀等着转角的相遇。
“呃”丧尸似乎还会发出奇怪的叫声,就像人们平常听到傻子的傻叫一样,又有点像打嗝一般的怪叫。
当它终于露面时,覃风还是吃惊了一下,脸上没有几块完整的肉,脆脆的鼻子和耳朵都被当点心吃掉了吧?
它伸出手来,似乎有气无力,毕竟活着的时候手也被其他行者啃得厉害,露出森森白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