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新拓荒世界的顾云,快速接受完原身的记忆。
原身:顾云。
她今年刚满十六岁,家住明朝边境的一个小村庄。
今天清晨一大早,草原上的一伙“马贼”突然来袭
……
…
映入顾云眼前的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下燃烧的村庄。
刺鼻的烟味灌入鼻腔,顾云剧烈地咳嗽起来。
她低头看见自己身上穿着粗布衣裳,袖口沾满了血迹。
远处传来马蹄声和凄厉的惨叫,她立马释放出精神力,“看”到那些脑后留小发辫的“马贼”们正在骑着高头大马追杀着村民!
她直接精神力化刀把所有“马贼”的脑袋都给砍了下来。
然后,这场单方面的屠杀才算是结束,这群畜生做的恶比小鬼子都可恨,翻两倍都不止……
不大一会儿,闻讯赶来的明军士兵们就过来了。
大家伙儿开始收拾残局,人群中已经没啥哭声了,麻木了。
原身的家人全被那些“马贼”给砍死了,总共一十八口。
这也是原身要求的了结肉身因果的任务,顾云完成了。
以后,这身体就属于顾云了。
顾云把原身家人葬完之后,就离开这里,向“马贼”的老窝赶去。
白天骑空间里的马匹来赶路,晚上顾云就骑小电驴。
走错了路,她就停下来,找人问问,然后再继续出发!
大概过了十几天的样子,她就到了“马贼”所在的区域了。
她先潜进了“马贼”们的金主爸爸,也就是袁某焕家里。
这货可比八大晋商恶心多了,要是没他从始至终的走私盐铁等物,“马贼”们和野猪皮,早凉了。
顾云把袁某焕的全家都砍了,连小孩也没放过,狗汉奸!
财物什么的全装进了储物袋,这个狗东西,是真有钱啊!
还有八大晋商,也是后来某朝的八大皇商,呸!垃圾!
呵!就一起跟袁某焕作伴吧!
砍巴完了,也搜完了,顾云又马不停蹄的跑去找野猪皮了。
几日之后,顾云就找到了野猪皮,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