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的人,也是毫不在乎车会不会被人惦记的人。
一声满含不甘的叹息之后,他伸出手,本能的想要摸一摸这辆吉普,回味一下自己曾经的风光。
“干什么!”
忽然,身后传来的呵斥将梁明洲从回忆拉回现实,他手猛地一缩,没碰到车就收了回来。
这年头车珍贵,就是小孩子看见了想摸一把都会被训斥。
梁明洲知道这点,赶忙转身,想着有事要办不能惹祸上身,他随口道歉:“不好意思啊同志,这车是你的吗,我就是想随便看看……”
他声音戛然而止,无他,只因为身前这个极具压迫感的男人,他之前见过——
此人不是别人,而是秦霄。
秦霄身高得有一米九,敞开的卡其色布拉吉被冷风吹鼓,他挺拔,又不太过魁梧,而是像很有劲的竹子,笔直,身上每一处地方都彰显着坚韧。
身材鹤立鸡群就不说了,还长这一张俊朗的脸,眉目锐利如刀,鼻梁高挺,微抿的唇更是沉淀一种无声的冷肃。
好像雪山狼群里的头狼,集矫健、敏锐、强悍和危险于一身。
出于直觉,和上一次见面积累的经验,梁明洲觉得秦霄对他有敌意。
“梁明洲?”秦霄说着,唇角带着一丝戏谑的笑:“我当时谁,原来是你啊。”
梁明洲眼神一闪,莫名不敢与之对视:“是我,我就是看看你的车,没做什么。”
紧接着,他听到一声近乎凉薄的嗤笑。
“没做什么?”
“这样最好,毕竟你现在是个身无分文的小流氓,摸坏了我怕你赔不起。”
秦霄往前,靠在自己的吉普车前,大掌拍这车的引擎盖,发出沉闷的砰砰声,讥诮开口:“不过,今儿看见一条眼巴巴的狗,心情好,你想摸就摸吧,我又不是小气的人。”
对待这种败类,他没有心慈手软,更何况此人欺负过陆棠。
梁明洲脸上一热,仿佛被这话扇了一记耳光。
“谁稀罕摸你的车,不就一辆破吉普,我还看不上呢!我以前开车那会,开的可是国外进口的洋车!”
他急忙呛声,声音又粗又硬,仿佛这样就能挽回自己掉了一地的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