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齐洪州府,莲子镇。
由于不久前才下过雨的原因,年久失修的乡道上满是泥泞,时不时传来骡马嘶鸣的声音。
一间用木柴围成篱笆的小院内,李牧盘膝坐在一块磨盘前,神情凝重的用手指搓了搓掌中那柄柴刀的刀刃。
冰冷、坚硬。
但不够快。
这刀背宽刃薄,而且分量十足,但由于常年没有使用,刀身上早已锈迹斑斑。
李牧再次伏下身子,将它按在粗糙石板上打磨了起来。
他要将这把刀打磨到足够锋利,足以一刀砍断山林中那些野兽的皮肉、骨骼!
刺啦!
刺啦!
随着刺耳的磨刀声,记忆潮水般涌上心头。
三日前,当宿醉的李牧睁开双眼时,便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陌生的世界,穿越到了这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倒霉鬼身上。
这里是大齐。
贞元七年。
皇帝昏庸无道,朝中奸佞作乱,而边境也常有蛮人侵扰。
大臣和权贵们大肆兼并土地,巧立名目征收赋税,个个吃的脑满肠肥。
而百姓们则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城外的乱葬岗上,到处都是因为冻饿而死的民夫尸骸。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便是如今大齐的最真实写照。
而这具身体的原主是这方圆十几里有名的无赖混混,平日里从不劳作,只是和一群狐朋狗友们走街串巷、偷鸡摸狗。
三日前,他在邻村赌钱输急了眼跟人动起手来,结果被一棍子打在后脑勺上,再醒来的时候,他便已经是李牧了。
既来之则安之。
身为大齐的一名底层农夫,李牧很清楚摆在自己面前最要紧的问题是什么。
生存!
他一边磨着刀,眼神变得逐渐凶厉起来。
莲子镇紧邻大山。
山林之内野兽横行,若是能够猎杀个一两头回来,不仅可以填饱肚子,皮毛之类的也可以拿来卖钱。
“吃饭了。”
正当李牧思绪万千时,茅草和土坯搭建的低矮破屋里走出来一名姑娘。
这姑娘看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