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我在万历修起居注 > 第132章 三大阁臣:遣返!小万历:朕不同意(1/7)
    二月二十五日,清晨。

    就在祥符县皂班班头石大年还在熟睡之际。

    两名由巡按御史张简派去的差役,将其五花大绑,带到了县学前厅(巡按御史临时衙门)。

    祥符县知县吴清知晓后,不由得勃然大怒。

    没想到张简完全没将他这个祥符县主官放在眼里,当即带着一众衙役奔向祥符县县学。

    县学前厅内。

    吴清望向坐在前厅撰写文书的巡按御史张简,一脸怒气。

    “张巡按,巡按御史有监察地方之权,但亦不可随意干预地方政事司法,即使我祥符县的公人有罪,也应由本县来审理,你有何资格抓捕县衙公人?”

    张简站起身来。

    “祥符县私塾先生周夫子举报祥符县县衙皂班班头石大年私造假步弓,又经常欺压乡里百姓,欲将其绑送京师告御状,本官帮一帮他的忙,有何不妥?”

    “什么?绑送京师告御状,他一个秀才,有何资格……有何资格……”

    张简不待他说完,拿起桌子上泛黄的《大诰》,翻开其中一页,道:“他没有资格吗?”

    吴清面带疑惑地接过《大诰》,看到了乡民除患篇。

    这篇文字总结成一句话就是——

    百姓有绑缚恶吏进京告状之权,任何人不得阻拦,编写者:朱元璋。

    “这……这……张巡按,这……这不是胡闹吗?我朝当下法令全依《大明律》,《大明律》里并无这一条,当下哪个百姓敢绑缚公人进京?”

    吴清作为一县县令,对当朝法令甚是通晓。

    《大诰》乃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十八年亲自编定,量刑远重于《大明律》。

    此法主要针对两点:其一,打击贪官污吏;其二,惩治豪强奸民。

    洪武时期,《大诰》是国子监学与科举考试必考书目,天下府州县乡的私学公学都必须教授学生背诵。

    只要百姓手执《大诰》,便能绑缚恶吏进京,无路引,也无人敢拦。

    此乃朱元璋独创的“借民惩官”之法。

    其最盛之时。

    大明百姓几乎是户户一册,并出现了不少“百姓绑缚官吏进京”的实例,一时使得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