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沿海市生活了整整三十四年,只因为他的父亲在家乡买下地皮建了楼盘,他才回来代管一下。
他识文断字,学的是建筑设计,唯一的嗜好便是吃各种奇珍异味,像生吃猴脑,吃各种奇怪的虫子是他的最爱,他坦承说自己吃过老虎肉,那滋味他一辈子都会记住。
由于吃惯了各种动物,他突发奇想打算试试人脑髓滋味。
那天,他包里装着鞋套,手套,菜刀于凌晨时分到达地下车库,他在黑夜之中等到那个被他一刀毙命的倒霉鬼。他了解保安部的那些人,到了凌晨时分便是他们休息的时候,任凭谁也叫不醒,他将保安部的电闸关了。
他看到了一辆红色雪弗兰进了车库,他把刀放在身后,躲在黑色车子后面。莫小琳从车上走了下来,她似乎又累又倦,走起路来有些晃悠。
王星平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就像猛兽看着自己的猎物一般。
他尾随上去,操起菜刀一刀就将莫小琳的脑颅割了下来,随后将尸体拖行了七个来回,直到把地板染的都是血迹为止。
他淡定地戴着手套将莫小琳的头装进黑色塑料袋里,从地下室的另一个出口回到居住的地方。
后来,他把莫小琳的脑髓和耳朵吃了,眼睛也抠了下来。
结案之后,周志龙特意去见了莫言一面,当得知真凶已经被抓获时,莫言和周志龙对话一番后,突然整个人深陷在沙发里,他默默点了一支烟,眯眼对着明丽的阳光,目光有些迷离,努力微笑却扯痛了嘴角,再用力却挤出了眼泪。
半晌,莫言才幽幽的对周志龙说道:“感谢那些良辰美景,永远湿润着我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