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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偷窃别人的狗猪鸡的人,其不义胜过进到别人果菜园里偷摘桃李。为什么?因为他损害别人的利益更多,其不仁更甚,罪行更严重。
那么进入别人圈养家畜的栏厩里,偷人马牛者,其不仁又更胜过偷人家的狗猪鸡。为什么?因为他损害别人的利益更多。
如果损害越多,其不仁就越甚,罪行也越严重。
至于杀死无辜(罪)的人,夺其衣裘(贵重服装),取走戈剑(武器)的人,其不义又胜过进入别人栏厩,偷走马牛(的行为)。为什么??因为他造成的损害更多。
如果损害越多,其不仁就越甚,罪行也越严重。
现今,天下的君子都知道(以上道理),并反对那些不义的行为。
而如今对大行不义,攻取别人的国家,则不认为那是不义的行为,反而表示赞誉,说是义举。这样做还知道义与不义的区别吗?
杀死一人,是不义,必然构成一条死罪。如果按照这个说法类推,杀死十人,就是十倍的不义,必然构成十条死罪;杀死百人,就是百倍的不义,必然构成一百条死罪了。
当此,天下的君子都知道(以上事理)而给予谴责,说是不义(之举)。
如今甚至于大行不义,攻伐他国,则不认为那是不义的举动,反而表示赞誉,说是义举。
果真不知道那是不义的,所以把称赞攻国的话记载下来遗留给后世;如果既已知道攻人之国是不义的,那他还有什么理由把那种不义的行为记载下来遗留给后世呢?
现今有人在此,少见把黑的说成黑的,而多见把黑的说成白的,则断定此人不知白与黑之辩(即分辨不清什么是白颜色的,什么是黑颜色的);
少有尝到苦的东西说是苦的,而多有尝到苦的东西说是甜的,则断定此人分辨不清甜和苦。
现今对小的事情能分辨清楚是与非,对大的事情如攻伐他国,则不知道是错的,反而赞誉它是义举,这可是分辨得清义与不义吗?
足见知天下大事的君子,在分辨“义”与“不义”这个问题上,思想是混乱的。
注释:
1、《非攻》共有上中下三篇。这里选的是上篇。“非”是“非难”或“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