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色变得煞白。
她知道林巧在县城过得很好,开了一家高档的服装店,现在人也会打扮了,变得洋气。
上次郑陈利在县城看到林巧之后,回来都失魂落魄了好几天。
但是,不管怎么样,这个时代大家对开店做小生意的总归还是有点居高临下的态度的,虽然郑陈利工资肯定比不上林巧赚得多,但是郑陈利是吃国家饭的呀,那地位在这摆着呢。
因此,在邓曼的心中,落差也不至于太大。
但是,女企业家!
这个性质就不一样了。
林巧已经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把他们远远的甩在了后面。
而且,还说她办了什么羽绒服的厂,有了三家店,还有了自己的品牌,还开始资助失学儿童…
那种以前在报纸上看到的高高在上的人,竟然就是当初邓曼都有些瞧不上的灰扑扑的家庭妇女林巧。
都说人比人,气死人。
原本在邓曼看起来不算好也不算坏的生活,现在仿佛变成了一个笑话,在狠狠的打她的脸。
邓曼有点想哭,但是又哭不出来。
是啊,林巧归林巧,原本和自己也没什么关系,为什么会这么难受呢。
邓曼突然想到了什么,迅速的把报纸揉成了一团,扔到了垃圾桶里。
后面想想又不放心,把垃圾桶里的报纸重新捡了出来,抱着女儿,走到一楼,扔到了大垃圾堆里。
这才稍微安心了一点。
这个报纸绝不能让郑陈利看到。
原本就已经是郑陈利心中的白月光了,如果再看到这张报纸,那林巧估计会变成郑陈利心中难以磨灭的回忆了。
而郑母如果看到,估计会气急败坏的骂死她,肯定会埋怨她,说都是因为她才把那么好的儿媳妇给赶跑了。
把女儿放到床上去睡之后,邓曼就心神不宁的开始做起了晚饭。
等郑陈利回来,郑母也前脚跟着后脚到了家,看到邓曼已经把菜烧好,把碗筷都摆好,这才脸色稍稍好看了一点。
“妈,今天我炖了骨头,先倒一碗汤给你喝一下吗?”邓曼好声好气的问道。
郑母从鼻孔里透了口气,没有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