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重生鉴宝:我真没想当专家 > 第603章 你的对手是男的(2/7)
这是我应该做的!」

三方客气的握了握手,委托人订了餐厅,说是小小的庆祝一下。

一时欢声笑语,气氛说不出的轻松。

突然,「当当」的两声,「你好先生,酒店前台!」

随著一个女人的声音,「鸣」的一下,门锁被打开。

所有人都愣了一下:香格里拉好歹是五星级连锁酒店,这么不专业?

你就敲了一次,不等客人回应,更不知道里面有没有人,你就开门?

万一客人在洗澡,更或是在做比较隐私的事情怎么办?

正诧异著,「吧嗒」一声,门被推开。

开门的服务员往后一闪,门外站著两个警察。

一男一女,两人进了房间,同时取出证件:「你好,我们是HD区紫竹院派出所的民警,哪位是冯莱恩?」

负责人愣了一下:「我是?」

「这是传唤证!」民警亮出一份文件,「有些情况需要了解,麻烦跟我们去一趟派出所。」

警察传唤,自己做什么了?

昨晚上招嫖被举报了?

正惊疑不定,林颐往前一步,横在中间:「对不起,我的当事人是外宾,你无权带走他。我是林颐律师,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向我询问!」

男警察愣了愣,露出一丝玩味的笑:这股味儿太正了。

「香港律师?」

林颐点点头:「对!」

「学过法律没有?」

当律师被人问「学过法没有」,和问她「能不能听懂人话」是一个意思————

林颐的眼中闪过一丝怒色:「当然!」

男警察板起了脸,声音冷了下来:「林律师,你既然学过法律,知不知道什么是传唤?

「,林颐愣了愣,随即「腾」的一下,脸红到了脖子根。

所谓的传唤证,即拘传令,指对于暂时不需要逮捕、拘留的嫌疑人,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无关乎国籍,无关乎人种。说直白:公安怀疑你犯了法,才会出具传唤证。

林熙倒好,和警察扯什么外宾不外宾————怎么,外宾是你爹,犯了法不用负责,甚至是不能调查?

警察伸手一指:「不要妨碍我执行公务!」

林颐又羞又气,咬了咬牙,但还是退到了旁边。

男警察看了看那对夫妇:「郎庆祥,金玉珍?」

两人对视了一眼:「是我们!」

「麻烦配合!」

说著,警察又拿出两张传唤证。

看著三张传唤证,几个人反应了过来。

如果只传唤冯莱恩,那大概率是干了坏事:昨晚上他去三里屯,带了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