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沉默的去挖坑,他们这样的人,连一块棺材盖都买不起,所以,只能随便挖个坑买了。

    附近有野狗,所以,坑必须挖得够深才行,不然,野狗会把尸体刨出来吃掉。

    他挖得认真,因为饥饿几度昏厥。

    厉挽澜从一开始的好奇,到后来的沉默,她不是没说过想帮他,给他一点钱,不过是举手之劳,她也愿意。

    但林鸿楠拒绝了。

    厉挽澜问他为什么。

    “他回答,”金家主沉声道,“他说,你是大小姐,你今天可以帮我,明天你走了,还有谁能帮我?我就是烂命一条,但烂命是我自己的,这点主,我自己做。”

    英雄救美这种桥段,从来都不缺,但救美之后,又该何去何从?

    更何况,林鸿楠本来就被嫡系的欺负,一旦嫡系知道这位京都来的厉家大小姐喜欢林鸿楠这个被他们踩在脚下的旁系,会是什么结果?

    厉挽澜的身份太耀眼。

    厉挽澜在天,林鸿楠在地,身份地位云泥之别。

    那时候,林鸿楠即使只有十五六岁年纪,却已经看过太多人间疾苦,知道这世间许多事强求不得,但他不想死。

    他想活下去。

    即使只能在这泥沼里打滚,即使只能被嫡系欺负,活得像条狗,但也要活下去。

    活着,才有希望。

    厉挽澜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也没人拒绝过她,锦衣玉食的千金小姐,对林鸿楠产生兴趣,一开始,也的确是这样,厉挽澜不管不顾对外宣布,林鸿楠是她的人,林家不能欺负他。

    东城林家知道厉挽澜居然看上了林鸿楠,表面上客客气气,长老和家主都亲自去林鸿楠家,还特地给了林鸿楠一处豪宅。

    林鸿楠无从拒绝。

    但他很清醒,并没觉得长老和家主是真的因为厉挽澜重视他。

    相反,长老和家主只不过是借刀杀人。

    人最怕什么?

    怕的是曾经远不如自己的人,有朝一日踩在自己头上,所以,那些曾经欺负过林鸿楠的嫡系,恨不得杀了林鸿楠。

    大家族的小姐一时兴起罢了,很快就会对一个旁系子弟弃如敝履。

    所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