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中儿郎也是人,是人,就要有家。
军营之中,戚弘毅决意要为项人尔与李诗诗二人办一场婚礼。
自周勐接令为项人尔李诗诗二人筹备婚礼,便非要拿出一堆红色和绿色的纸张,分给项人尔与李诗诗,让他二人立刻写“文定”,权作定婚。
且要求三日之内,李诗诗须搬出军营,另谋他处居住,不得与项人尔相见。
旁人都说军中婚礼,一切从简便可。
周勐却是个一根筋的实在人,只说婚礼是一辈子的大事,若依着老人家的旧制,须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方可,如今只是互换文定,已然从简了。
又说他老家中逢着夫妻不和,女方只消说一句“我有红绿书纸”,管教男方服服贴贴。虽说咱监军定不会负了李姑娘,但两人既定终身,便是生死荣辱与共,岂可儿戏?
尽管条件不足,却要尽量按规矩办事,才显得庄重。
既如此,便只好由周勐全权安排。
项人尔挥毫提笔,在纸上写道:
竹马配青梅,两小无猜疑。
檐下共读书,欢娱在一夕。
一旦负家仇,相去从此辞。
从军万里行,渺渺无归期。
长夜长相思,望北泪泫泣。
十年未回乡,一朝归故里。
念念不敢忘,孤城待痴女。
相随行南北,同行奔东西。
生离复死别,相守不相离。
今当求此女,并蒂结鸳侣。
生生复世世,此心终不移。
生当长相守,死当长相忆。
写完后,用红纸认真包好,郑重的交给李诗诗。
李诗诗看过,细眉微蹙,虽说这小诗情真意切,却总隐隐绕不过一个“死”字,总觉得不吉利。
可转念一想,她的项人尔毕竟是军伍粗人,让他咬文嚼字,才是难为了他了。
于是便收下书信,算是答应了项人尔的求婚。
接下来,便是互赠聘礼嫁妆。
项人尔身无长物,只将身上锦衣刀解下,用双手捧着,郑重地交给李诗诗,道:“小诗,此刀以你命名,随我征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