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鬟呢,想做正妻根本不可能。
到了这里,不得不服从这里的规则。
她存活下去,靠的就是一直找靠山,现在,大少爷确实是她最好的靠山。
今年是个富裕年,朝云年前跟姑娘告了假,带着三秀和毛毛,去街上的成衣店,各做了几身衣裳和鞋子。
毛毛明年就要入私塾读书,朝云带着他买了一些笔墨纸砚,他全都装到自己的书袋里,要自己背着。
朝云见他如此重视,叮嘱他说:“毛毛,姐姐不求你金榜题名,只要认识字、懂道理就行,记住了吗?”
“记住了。”毛毛很认真地点头,等他看到姐姐给他买了一大串糖葫芦,立即绽开大大的笑容。
朝云想,毛毛的娘亲,一定也希望自己的孩子一生快乐无忧。
三秀最爱逛珠花店,里面的小头饰款式多又便宜,三秀拿着姐姐给她的钱挑了一大堆。
“这下我戴一整年都不重样了,毛毛,这个给你戴,哈哈哈!”
毛毛不戴,捂着头躲,三秀笑哈哈地追他,后来噘着嘴说:“我要是有个妹妹就好了,我每天打扮她。”
三秀这两年活泼多了,话也多了,不像最开始那样畏手畏脚,连吃东西都不敢吃多。
从珠花店出来,朝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店门口徘徊。
是刘易行。
“大少爷,你怎么在这?”
刘易行温和一笑,“我今日休沐,听大妹妹说你带弟弟妹妹出来了,我也想出来走走。”
两人并肩而走没什么话,刘易行提议带他们去吃饭。
朝云说:“不太好吧?”
“别担心,我一个人出来的。”
这是朝云他们第一次下馆子,三秀和毛毛都吃的肚子圆滚滚,听说店里有免费的点心,三秀带着毛毛去装。
朝云还深刻记得那块烤大雁粪的味道。
她悄悄看一眼身旁的刘易行,感觉有些恍惚。
“这是给你的,我用俸禄买的。”刘易行递过来一个木盒,打开来,里面是一个荷花银簪子,坠着一颗小巧的莲蓬穗子,精致可爱。
朝云低头握在手里,前世今生,她第一次收到男生的礼物,耳朵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