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犬,是司枍十五岁生日那年收到的生日礼物。
十月是一只长相憨厚的萨摩,它比七月早到这个家一年。
这两只狗并不认生,十分卖力地在顾洺身边来回转圈。
顾洺迈过这两只狗,从司枍书桌上的相框里抽走一张照片,然后满足地离开了。
出了房间,沙发上的安景睡得正熟。
顾洺看着她那不敢恭维的睡相,嫌弃到不能再嫌弃了。
他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转身去浴室用温水沾湿一条毛巾,然后像模像样地蹲在沙发旁,拿着毛巾一点一点卸去安景脸上的妆。
她的皮肤很好,像是剥皮的鸡蛋,白白嫩嫩的,完全不输十几岁的少女。
顾洺颇具耐心地替她卸完妆,再将她不知什么时候跑出来的脚塞回被子里。
他对待安景,更多的是像朋友。
一切完毕,他将灯的亮度调到最小,然后起身离开。
他等不过这个晚上,他现在,一定要去见她,在误会更深之前。
医院的主任和顾洺是高中同学,便特意留了一间房给他们。
这间房是病房旁被改造过的杂物间,虽然不大,却也正好容下了一张单人床。
房间虽小,却也是医院里少有的待遇。
司枍躺在这张床上,睡得正熟。
在陌生的地方,她的睡眠一向很浅,所以当有人站在她床前挡去刺眼的灯光时,她就已经醒了,只是不愿意睁眼。
无论是谁,是小叔还是妈妈,她哪一个都不想见到。
“司枍。”这是小叔的声音,低沉的,沙哑的。
“我知道你醒了。”
司枍没理他,仍是闭着眼佯装睡觉。
没有人能够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我们谈谈。”他依旧不依不饶。
这是让他在深夜也要驱车前来的原因。
许是他的话语太过动情,司枍终于睁开了眼睛。
你看无论怎么样,她的倔强都敌不过他的一句话。
“有事吗?”司枍背对着他,以她能想象的最平静的口吻说着这句话。
“安景说,是你告诉她我在楼梯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