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明显变的红润,眼中也有了几分光彩,顾南枝很是欣慰。
“等明天我找好了住处,就再去买些衣服鞋子和御寒的物品。”
虽然刚入冬不久,可北疆的天气已经十分寒冷,她刚刚看到有些百姓的手上都已经生了冻疮。
他们身上的衣服连棉都没有,如何保暖。
沈之念,“银子还够吗?若是缺了我想办法。”
送来的这些物资,都价值不菲,估计花了不少银子,
“够,你太低估送来的那些金银珠宝了,那些珠宝在现代都极其稀有,能换很多钱的,够养你们的。”
顾南枝现在觉得自己腰缠万贯,那两箱金银珠宝,全都让慕斯淮给自己换成钱了。
足足有五十亿,其中一个衔玉凤簪,就值两个亿。
更何况,这些粮食,药品也都是慕斯淮花的钱,自己运送物资他还支付费用呢。
“以后我会挣更多的银子,都给仙女。”
沈之念已经将这当成了自己的目标。
“好,我们一起发家致富。”
拯救沈家,还有北疆的百姓,让顾南枝的心中很是满足。
不是虚荣心的满足,而是精神上的抚慰,让她觉得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
她也有着对一些人来说,不可或缺的存在。
所以,哪怕将手中的钱全都用完,一辈子养着北疆,她也是愿意的。
可是北疆是一个城池,里面住着几十万的百姓,他们不是只有一辈子,是有着世世代代。
只靠着她,无法让北疆的未来,延续下去。
他们要有自己生存下去的能力。
翌日
天才蒙蒙亮,慕珩就带着十万大军,出了城门。
直奔北戎的营帐而去。
之前北戎就驻扎在三里之外,将北疆围的水泄不通。
如今这里,人员已经撤退,散落的帐篷,物资也都被慕珩让人收走。
现在除了一些人生存过的痕迹,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现在北戎的军队已经退到了三十公里之处。
慕珩让周晖,邓朝各带两万兵马,从西南两侧围攻,而他从正面突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