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亚薇无奈摇头,“北岭我都快转遍了,都没找到他,或许他就不在这边,又或许是死了!”
沈亚薇的堂叔是三十多年前,就逃荒到这儿来了。
那个时候还是兵荒马乱,土匪横行的时候。
死在这儿也完全不奇怪。
而且一个外乡人,没在这儿定居自然也不会有人知道他的名字。
这个年代不像后世,一个电话就能联系到想要联系的人。
想要在这个年代找一个人,那简直是大海捞针。
“唉!”林倩也跟着叹气,“小薇没事的,慢慢找,找不到就算了,在这儿寻一户好人家嫁了,这的小年轻还挺多的,总有适合你的。”
“林倩姐!”沈亚薇一把抱住了她,“谢谢你,这两天真是麻烦你了,还有为民哥!”
“没事的。”林倩笑了笑还有些不适应,“我们俩口子成天也没事干,帮帮你也是顺手的事情。”
“对了为民哥。”沈亚薇松开了林倩后看向了赵为民,“我跟着你去打猎吧!”
“打猎?”赵为民差点没惊出生来,“你会打猎?”
本来都有些哭意的沈亚薇在说到打猎后,脸上又浮现出了笑容,“当然啦,我爹就是猎户,我们那儿也有很多的山,打猎对我们来说都是家常便饭。”
“你爹是猎户?你也会打猎?”赵为民还是有些怀疑地看了看她。
不是觉得女人不能打猎,而是沈亚薇实在是有些过于细皮嫩肉了。
怎么看都不像是在山里打猎的人。
在山上打猎的人风吹日晒的,皮肤都是黝黑黝黑的。
皮肤差得可以用砂纸磨下一层老茧来。
双手也不会如此滑嫩,肯定到处都是老茧与伤口。
沈亚薇这一身白嫩滑嫩地跟大小姐似的,很难想象她会打猎。
“不信是吧?”沈亚薇不服气了,“打猎可不一定要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