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图。
他如是想着,缓和了口气,随口问道:
“所以,那个想跟你喝酒的莽汉,最终跟你一块喝了吗。”
“不不不,这位慷慨的先生。他对我,可完全没有像我对你一样友善。”
“至于那场并不令人愉快的酒局,以及那个醉醺醺的莽汉,它的最终结果嘛”
“相信我,你是不会乐意知道的。”
说话间,男招侍毕恭毕敬地端着盘子走到圆桌边,插在两人中间,将一大杯放在黑袍人面前,不着痕迹地扫过两个男人。
侍者认得这位出手慷慨,却行为古怪的客人。
这段时间,热爱穿着黑袍的他经常来酒馆喝酒,一个人白天这样的穿着喝酒,想不记得也是很难。但侍者从来没见过这位客人,会主动跟别人一起喝,不免也对柯林的身份有些好奇。
他拿眼瞧了柯林一眼,见柯林正发着呆,五官虽然俊美,却是神游天外,看上去不像有什么过人之处的样子。
浑然不知,柯林其实在想,黑袍人什么时候付的钱。
那一枚本属于自己的金龙,此刻已经消失不见,大概率是换成了自己眼前这杯上好的陈酿。
但恐怖之处在于,柯林完全不知道,也没看见黑袍人是什么时候拿走的它,心下越发忌惮。
他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试图掩饰内心的紧张。
黑袍人饶有兴致地看着他喝下大半杯酒,这回,轮到他发问了:
“这是对岸兰道的麦酒吧,有能力花一枚金龙请我喝酒,你自己居然喝这种下等人和码头苦力才爱喝的劣酒。”
“不然呢?我总不能点葡萄酒吧——没人会在酒馆里喝葡萄酒,淡得跟鹰岛那群臭烘烘的贱民挤出来的牛奶一样,一点味道没有。”
黑袍人面具之下的脸动了一动,嗤笑一声,举起酒杯挪到柯林眼前。
杯中深红色的液体有如鲜血,没有一丝泡沫。透过酒杯,黑袍人的眼眸也被染成血红。
“瞧吧,朋友。伊比利亚出产的好东西,加泰尔的血酒,一旦放得太久就会变苦。在东边,也只有孚日城才喝得到。”
“要不是为着这杯好酒,我可不会天天上这家酒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