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如此,因为是蓄意恶意纵火,性质恶劣,依旧要重判。
量刑直接卡在五年到十年有期徒刑!
第二种情况,火势失控,造成大面积山林被烧毁。
出现村民被烧伤、烧死的伤亡事故。
或是集体木材、山林资源出现巨额重大损失。
严重损害大队、公社集体利益。
这种重大恶性故意纵火案件,起步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若是损毁规模极大、伤亡惨重、影响极其恶劣,造成区域性山林生态彻底毁坏的。
极端情况甚至可以判处死刑!
而且凡是故意纵火的人员,除了坐牢服刑之外,还必须全额赔偿集体所有的林木损失。
同时要按照公家规定,限期之内补种被毁山林树苗。
承担所有山林修复的责任,一分责任都逃不掉。
除了蓄意纵火,占绝大多数山林火情的,都是过失失火。
所谓过失失火,就是当事人没有恶意毁林的心思。
完全是自己不遵守山林用火规矩、粗心大意、违规操作。
导致火势跑开,引燃山林酿成大祸。
常见的过失失火原因非常多,也是这个年代山林起火的主要源头:
开春农忙烧荒整地、田间烧灰积肥。
进山干活偷偷抽烟扔烟头、清明中元上山上坟烧纸。
进山打野炊生火做饭、天冷进山烤火取暖。
但凡因为这些日常违规用火不慎,导致火苗跑火烧山,全部归类为过失失火。
处罚虽然比故意纵火轻,但依旧有非常严格明确的惩罚标准。
第一种,轻微损失的过失失火。
火势小,只烧了小片荒山荒坡,没有造成任何人伤亡。
失火之后当事人没有逃避,第一时间主动参与救火、主动上报认错、坦白自首、态度端正。
这种情况不会移送法院判刑,主要以教育为主。
行政上要在大队、公社的全员大会上公开检讨。
接受群众批斗、提交书面悔过书,深刻认错改错。
经济上要全额赔偿损毁的树苗林木,承担山林补种费用。
还要被罚无偿义务造林、扣除个人劳动工分、罚缴定量粮食。
同时还要接受短期思想学习班改造、安排护林守山的义务劳动改造。
通过劳动反省过错,洗刷过失。
第二种,中等损失的过失失火。
火势扩散范围达到几十亩甚至几百亩林地。
山林损毁面积大、集体损失严重,好在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
达到这个损失规模,就不再是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