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段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时光。
人总是会在不如意的时候怀念过去。
陈默却是在不经意间的怀念着过去的时光。
狭小的酒吧内,顿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掌声。
陈默的目光扫视着人群,再一次的找到了那道身影。
对面的眼眶有些湿润。
但很怕陈默看见似的,又飞快的低下了头,像个特工一样。
陈默有些好笑。
这个口是心非的女人。
明明说了不来,却还是偷偷一个人溜过来了。
不行,等结束后必须罚她请吃饭。
陈默嘴角含笑,努力将眼角的湿润憋了回去,凑近话筒道:
“大家还有没有什么想听的歌?我尽力挑我会的唱。”
于是台下如同开水一般,沸腾了起来。
“私奔,必须是私奔!”
“同意!”
“赵雷的歌也可以。”
“《我记得》”
“还有《朵》!”
很不巧,这些歌……陈默都会唱。
陈默扫了扫吉他,发出一阵有规律的弦音。
接着便先后演唱了几首赵雷的歌。
从《我记得》到《朵》,随后便《鼓楼》……
赵雷对于母亲,似乎总是有着一种别样的眷恋。
从他发行的歌曲中就不难看出。
《妈妈》、《我记得》、《吉姆餐厅》、《朵》……
而这些歌,对于别人而言,只是一曲曲歌颂母亲的旋律,对于陈默来说,却只有无尽的怀念。
唱到一半的时候,甚至有个妹子主动走上台,为陈默送来了纸巾。
陈默接过并道谢。
稳定住情绪以后,他决定最后用私奔来压轴。
当然,并不是独奏,而是百人大合唱。
熟悉的旋律响起。
向往着自由的年轻人总是志同道合。
音乐总是有着一种特殊的魔力。
就像听到“曾梦想仗剑走天涯”时,人会不自觉的想要辞职去旅游一样。
听到私奔,内心也会产生一种想要逃离的感觉。
百人合唱团。
虽然说唱的不是很齐,但氛围感真是给到位了。
一曲毕了,甚至还有着许多人意犹未尽。
陈默却已悄然卸下了吉他,往台下走去。
“你好啊。”
一个短发妹子拦住了陈默的去路。
她穿着一身蓝白的格子衬衫,整个人显的很干净利落。
妹子亮出手机二维码,冲着陈默说道:
“我很喜欢你唱歌,方便加个微信吗?”
“额……”
陈默不语,眼神却看向了别处。
他看到,酒吧门口一道身影急匆匆的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