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多巴胺,最多维持四个月的时间。
在这四个月里,也是双方从熟悉到了解的阶段。
1-2月你会对这个人产生好感,从而产生爱意。
2-3个月里,相互了解变多后,好感度就会渐渐下降。
直到四个月后,彼此了解的更加深入,慢慢放得开了,这种喜欢渐渐就会趋于平淡,直至最终因为一次小小的摩擦或者吵架而终止。
可她与陈默认识这么多年了,从她发现自己喜欢陈默的那一刻开始,这种喜欢好像就一直没有停止过。
她到底是该相信书上说的内容,还是选择遵从自己的内心?
亦或者说,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根本就不能算喜欢了,而是她爱而不得的一种执着。
人都是很贱的一种生物啊,一个东西在得到之前是小甜甜,得到之后就是牛夫人。
心好乱,放首歌听吧。
郑秋秋点亮了车机屏幕,随机播放了一首歌。
悠扬的旋律响起。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
“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着代价……”
车子下了高架,径直驶入了一个高档小区之中。
隔着车窗,郑秋秋能看到保安站在岗亭内向她敬礼。
地下车库中,灯火通明,不少豪车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出璀璨的光芒。
郑秋秋刚下车,迎面就看到一辆纯黑色的奔驰s450亮起了大灯。
流星雨灯光在地面投射出一道道银丝,最终汇聚在了她的身上。
她的父母从车上走了下来。
“秋秋,你今天去哪里了,我们去你公司都没看见你。”
郑母魏晴挎着名牌包包,走上前拉住了郑秋秋的手。
郑父郑东海则在一旁温和的看着。
一家三口,表面上看起来其乐融融。
只有郑秋秋眼底闪过一抹不耐烦。
“你们又去找我干嘛?”
“你这话说的,妈妈关心你,想去看看你都不行了?”
“我不是天天都回家,有什么好看的?”
“好看啊,我女儿当然好看了。”
一身贵妇装扮的魏晴笑呵呵的。
“我今天给你岑姨看了你的照片,人一家子都夸你好看呢,你啥时候有空,我带你去岑姨家坐坐,人都念叨你好久了。”
“不去,不认识。”
郑秋秋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挣脱开自己母亲的手,转身朝电梯走去。
夫妻俩在身后紧紧跟随。
“就是去坐一坐,一块吃个饭而已,再说了你不去怎么能认识呢。”
“秋秋,爸不强迫你去,但人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