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向周雄伸出手:“大哥,火柴。”
周雄不明所以,递过火柴盒。
周辰划亮一根火柴,幽蓝的小火苗舔舐着信纸的边角,迅速蔓延,橘红色的火焰吞噬了那些墨黑的字迹,最终化作一小撮轻飘飘的灰烬,落在泥地上。
周辰望着那点灰烬,久久无言。
风带着微寒,吹散了灰烬,也吹得他心头一阵怅然。
信件内容如下:
“周辰老弟:
当你读到这封信时,我已带着妻女,踏上了远渡重洋的船。去向何方,想必你心中已有猜测。此一去,山高水阔,世事茫茫,此生……怕是难有再见之期了。
老弟,在金沙村这片地界上,我最服气、最看好的就是你。你身上有种光,一种和这年头大多数人都不一样的光,像是能穿透这灰扑扑的日子,看到更远的地方。有时候你随口说出来的话,连我都觉得心惊,又忍不住暗暗叫好。能跟你做朋友,是我庞广聪的福气。
只是,我的路,和你终究不同。我这样的人,哪怕挣下金山银山,说到底,也不过是只‘穿金戴银的老鼠’,一辈子只能在阴沟暗渠里钻营,见不得真正的光。韩老板的事,像一盆兜头的冰水,把我彻底浇醒了。再不走,那铁窗高墙,就是我庞广聪的归宿。这地方……终究是容不下我这号人了。
走之前,没什么能留的,就这点东西,算是我的一点心意。箱子里是我上一趟生意最后剩下的一点货,处理得干干净净,你放心。按市价,值个一千多银元,真要出手,五六千块钱总是有的。
给你这个,不为别的。老弟,我信因果,信报应。这些年我做过的事,自己心里有数。我怕啊……我怕那报应,有朝一日会落到我儿子头上。那小子,被我惯坏了,没本事,更守不住财。万一……我是说万一,将来有那么一天,他在外头混不下去了,狼狈回国,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你看在咱们相识一场的份上,给他口吃的,一口剩饭,半碗残羹,只要能吊住命,别让他饿死街头,就足够了!千万别多帮,更别让他赖上你们。让他尝尝世态炎凉,或许……对他反而是条活路。这话不中听,但老哥我,只能厚着脸皮托付你了。
还有,你家那老宅子,我拾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