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家族百年,从港岛开始崛起 > 第327章 包宇如何把漫画拿出来变现(3/4)
那些还没有上市的漫画,完全可以把其中的漫画大纲拿出来,再交给这些漫画师共同创作。

    这种情况下,那些漫画师对于漫画是没有任何专利权或者所有权,而所有权只能属于包宇的公司。

    也就是说,这漫画所有版权最终还是属于他,而不是其他人。

    当然,这里面也涉及到东洋法律等问题。

    这是需要处理好的。

    毕竟,等到一部漫画火爆起来,到时眼红的出版社可能都有不少,甚至包括那些参与里面的漫画师,觉得自己拿到的薪酬不满足的情况下,那么也可能会暴露出来。

    之所以包宇为什么想到这个?

    正是包宇前世,东京一家很出名的东京京都动画公司发生严重火灾,这正是有人故意纵火的情况下,导致死伤惨重。

    也正是这件事,外界才知道,原来一部动画,并不是一个人创作,而是很多人共同参与到里面。

    除此之外,还有东洋不少比较火爆的漫画,早就传出,并不是一个漫画家在创作,而是一群,甚至一个工作室,几个工作室一起参与进来的。

    当天下午五点半。

    曹志明坐车回来,包宇和曹志明吃完晚餐,两人在书房密谈。曹志明真的有些惊讶,他没想到老板此次前来东洋,在东洋投资的第一个项目,居然就是漫画。

    “老板,你确定真的要投资漫画项目?”曹志明问道。

    “志明,漫画出版只是其一,未来将涉及到漫画改编的动漫,游戏等一系列衍生品,那才是真正值钱的。至于我为什么要从漫画动手,其实,现在东洋的漫画发展得很不错,已经积累不错的基础,只是现在真正好看的漫画还没有出现。如果火爆的漫画,类似街机市场的太空入侵者,吃豆人这种游戏出现,那么东洋的漫画一定非常火爆,单是周刊漫画,怕是一期销量都有几百万册。”

    曹志明有些惊讶,他又觉得奇怪,老板怎么笃定一部漫画能不能火起来呢?

    “志明,我的模式不一样。第一,我提供漫画大纲,漫画由聘请的漫画师共同创作,漫画所有权归漫画公司,也就是属于我。”

    集体创作漫画?

    所有权归漫画公司和包宇?

    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