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莫西以为自己的「伪装」臻于完美。
但实际上在皇明这边,还是有不少手段能看穿他的。
比如许大人的「望命」。
即便是他认为的「完美」,自身气味被裹在皮囊内一一其实也还是有泄露的。
比如从耳孔里、鼻孔里,以及那什么里……等等。
不过这种泄露十分微弱,一般的猎犬都未必能嗅得到。
但不管是黄小九儿还是张猛,他们的鼻子那真是比狗还灵。
蒂莫西「间谍」的职业,让他能够随时打开全身的警戒感。
他不需要专门去留意,就能感知到自己周围有没有人,一直在持续的关注自己。
「间谍」在盯著目标的同时,永远会警惕,自己是否也成了别人的目标!
用皇明的那句古话来说,就是「不要成为那只螳螂」。
蒂莫西跟了十几里,忽然看到前面的车队停了下来。
那位千总翻身下马,朝著路边的树林里走去。
西北这边火水大车的数量还是有些不足,所以运送军械是火水大车,护送的将士们都是披甲骑马。几个将士立刻跟上来:「将军我们陪你……」
千总笑骂一声:「滚蛋!老子去撒尿,你们看见老子的神枪,不怕自卑吗?」
将士们嘻嘻哈哈的,有的说:「春花苑的小留香可不是这么说的」,有的说:「将军年纪大了,淅淅沥沥,被你看见了就得杀你灭口」。
千总连连咒骂著,一边往林子深处走,一边解裤腰带。
蒂莫西站在一棵树下,后背紧贴著大树,与之融为一体。
这也是「间谍」的能力之一。
他心中兴奋不已,很快这整整二十辆火水大车的军械,就都是自己的了!
这得跟那些异番要多少钱?
少说也得五万磅!
我听说在帕里斯的郊外,一座老贵族的庄园,价值大约是一万磅。
做成了这一票,还管他什么任务,我也不回谙厄利亚了,那里的天气简直太糟糕了!
还是帕里斯好,姑娘们漂亮又热情!
剩下的钱也足够我舒舒服服的过完后半生了!
至于那些异番们,拿了这些军械,在哈克省打生打死……都跟我没关系了!
哪怕是他们把皇明搅个天翻地覆,作为贵族老爷的我,已经在帕里斯享受我的阳光和美女了,嘿嘿嘿!蒂莫西已经做好了准备,只等著那位皇明的千总,解开裤腰带放水,自己就从背后偷袭!
可是情况有些不对劲……为什么那个千总径直朝著自己走来?
不对,他是朝著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