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曹雪芹在葬花吟里写的那样,今日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现在老太太去世了,家里还有自留地,能安安稳稳的下葬,可是贝勒爷,保长不可能一直不来收地,等地成了人家家里的,他们死了想要下葬,要么重金买块坟地立个坟头了,要么就只能眼不见为净了,反正这边野狗,狼挺多的。
一家人把老太太下葬,回到家,就看见保长带着两个打手在家里等着呢,要账的来了。张家也没有多做解释,老老实实的把地契都拿了出来,还得赔笑的说些感谢的话。否则大家挨一顿揍事小,保长再让人把老太太给挖出来扔了,事就大了,他们可不是干不上来。
保长收了地契,然后反手就和张家签了土地租赁协议,现在叫佃契,而为了照顾张家,让张家签的是永佃契,这不是说反话,这是真的照顾。永佃契和普通佃契对佃户没啥区别,都是每年租多少地,交多少粮食或者多少钱,不交了,而且不欠主家钱,就可以退租。但是普通佃契,这块地我不想租给你了,我就可以租给别人,你自寻生路。
永佃契就不怕这个问题,理论上,签了永佃契的租户,只要不退租,而且不欠账,就可以一直租下去,主家不允许把地再次租给别人,这就是所谓的一田二主。看起来,是对地主施加了一点点约束,但是对于佃户来说,地主想让你欠他点账,不跟玩一样。想不租给你了,你还能拒绝不成,至于你说你拿的永佃契,来看着我的枪口,你说你拿的啥?
所以这个玩意对于佃户来说,就是个心里安慰,但是现在的张家需要的就是心里安慰。前文咱就说了贝勒爷“心善”,何家在他家里做工,他除了工钱用大洋发之外,还偶尔给点打赏,值钱不值钱的,稀罕不稀罕的,总归是个心意。用在佃户身上,四六分成,贝勒爷只要六成,放在整个通县都是敞亮人家。
就这个地租问题,江南略好,基本都是五五,北方三七的多,四六的也有,但是比较少,而且还有其它捆绑,比如我之前说过的,要出壮丁去参与主家的团练,巴蜀地区,很多都直接拉到二八,还要到主家的自留地里干义务工。有个制度叫二五减租,就是让地主主动减租百分之二十五,而且地租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七点五。可想而知,现在的地租是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