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莲是青牛镇郊区一个叫龙岩村的一户穷苦人家。

    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哥哥。

    父亲是一个十足的酒鬼,且重男轻女,李清莲出生后,就一直不受待见。

    连着不受待见的,还有李清莲的母亲。

    每次酒后,就会对她母亲拳打脚踢。

    但那个时代的女性,哪来的反抗一说,也就这么深深的挨了大半辈子打。

    哥哥娶了同村的嫂嫂后,为了给家里盖间新房,于是她父亲就将李清莲卖给了楚辰的秀才老爹。

    得银二两,但要求是,楚辰不能悔婚,不然,二两不退。

    “我对父亲是没有任何的感情,唯一觉得放不下的,就是我那可怜的母亲。”

    “相公,你那日给了我一百两,我分文未动,要不,我们这次也给母亲买点儿衣服被褥?”

    李清莲看着楚辰问道,征求着他的意见。

    而楚辰则不是这么想,要李清莲家里真是这个样子,那么你买多少东西,都解决不了问题。

    如果实在不行,待别墅建好后,再将岳母接过来,也不是不可以。

    一切,先去看看再说吧。

    于是朝着李清莲说道:“没问题,那些钱你别舍不得花,相公现在有的是钱,趁着时间还早,咱们现在就出发吧,去吃中午。”

    “啊,现在就去?可家里还在盖房子。”

    李清莲想着是,房子盖好后,空闲再去,再说,盖房这儿,也得有人看着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