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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暂时没有明确的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法院通常不会直接支持该笔未实际产生的费用。
需要等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后,再凭正规诊疗票据、收费凭证,另行起诉索赔。
而后续的治疗费中,除了直接的诊疗、药品费用,还包含了....治疗期间产生的必要护理费、交通费、对应的误工费等配套合理支出。
这些,都属于法定的赔偿范畴。
曹朗完全能想象到一个场景........起诉完一次,还有第二次。
因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即便此前已经就部分治疗费用起诉过.......对于新产生的相关合理费用,依然有权再次主张。
只需保证,在费用产生后的3年诉讼时效内提起就行。
也就是说.....病没好,我可以治到天荒地老。
这种‘赖皮’打法,是很恶心的。
一般不是什么生死大仇,没人会这么玩。
但金胜却毫无顾忌的说了出来。
曹朗很怀疑,这是不是谈判中的‘压迫式’技巧......
可他敢赌吗?
不敢!!!
因为他无法保证,金胜是不是爱上了‘阿珍’.....来真的。
深吸了一口气后,曹朗先朝着在场的3人看了一眼,这才开口道:“金律师,话都到这份上了,直接说出你的条件吧!”
金胜立即应道:“不不不......”
“今天这个电话,是你们作为‘施暴者’,想要寻求谅解,而主动打过来商议的。”
“那么关于具体条件,当然得由你们来主动提出。”
“我作为代理律师,只会帮忙转达给受害人,并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
“至于愿不愿意接受,不由我的意志来决定。”
开玩笑......
到了这个时候,主动权已经牢牢握在了手里,金胜干嘛要亲自开口提条件。
对咱们国家的法律来说,主动索要的赔偿金额,必须基于实际损失,不能明显超出合理范围。
若脱离太多,司法实践中有极小的可能.....会被认定为,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目的极小概率风险。
虽然金胜不怕,也懂得怎么去规避。
但刚才那番话,单着说没事,可要是连上主动提出‘高额’赔偿,多多少少还是具有一点‘威胁’含义的。
说的太高,不妥、说的低了,又不称职